过了会儿后,群里的大家都各做各的事情,变得安静了下来,而隋至清也将改好的画稿重新发送给人了。
将双臂伸向上空,舒展了一下后,隋至清的目光才又挪移到了桌上那本叫做《清河》的杂志上头。
于是,隋至清又将其拿过来,并且翻开了前面的叫做《记忆中的咕噜叫美食街》的专栏文章。
elizabeth写道:“我去过许多地方,吃过许多东西,但是仔细回忆起来,却还是觉得,一切都抵不过我高中时代吃的那些东西。尤其是那条街名为咕噜叫的美食街,我经常都会和好友一起去那里买许多好吃的东西。”
看来,这个作者,也是自己老乡?也不一定,说不定是来这边上高中的。只是,读到上面那一段时,隋至清的脑中就又莫名地浮出了夏知鸟的脸。
“我前几天自己一个人去全部买来吃了一遍,还是那样的好味道。只不过很可惜的是,她不在。”
看到这儿,隋至清合上杂志,盯着书柜,闭上双眼。她到现在都还总是会梦到那一天自己撞到的事情。
在那个午后,她无意间撞见夏知鸟笑着问陆朝阳:“你真的喜欢我啊?我们两个如果好上了的话,阿清怎么办?”
然后陆朝阳说:“那我就……和她分手,她真的很没意思,手都不让拉,我们每次约会都是在图书馆学习……”
最后夏知鸟说:“这样啊,不错哦。”
然后她转身悄然离开了。如果夏知鸟喜欢陆朝阳,可以直接说。她会退出,完全没关系。她对爱情什么的一向淡漠,无所谓。不就是个男人么?可是,夏知鸟为什么要那样呢?
想到这儿,隋至清抬手扶着额头沉思片刻后,继续翻着书柜。
书柜里头基本上都是很久以前的书,在隋至清家还没有没落的时候买的,而且基本上都很久没有翻开过了,积淀了大量尘埃。
然而,当隋至清想要找到更多的《清河》杂志时,却发现怎样都找不到了。
而此时,夏知鸟刚刚抵达今天约了和人谈事情的的城市,然后到了金月大酒店。
对方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约在金月大酒店谈,因为这个酒店虽说是五星级的,可是早就不怎么景气了,一副颓败之势。
由于这酒店要倒不倒的,而且上层又在发疯般地裁员,下头大伙儿都被搞得人心惶惶,加上食材方面也在偷工减料,所以离完蛋已经不远了。
然而,就在金月大酒店的不远处,一家近几年来出现的乐丰酒店正是景气的时候。
但夏知鸟要挑金月,对方也是无奈。
夏知鸟会选那儿,也是佩服自己。
全程24个小时,但是她俩才坐了十多个小时,脚背就已经有些发肿。
很困,但是不好睡,于是两个人就你趴在我身上睡一会儿,我趴在你身上睡一会儿的,就这样慢悠悠地熬着。
后来,在走出车站,两个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人就开始找吃的了。好巧不巧地,就走到了金月大酒店。
当时,金月大酒店非常有名气,装修得金碧辉煌,一看就很气派。门口永远站着穿旗袍的迎宾小姐还有帮人停车的门童,门外总有两个保安在巡逻。
路边有个打扫清洁的阿姨对她们说,这里是宰人的,听说有人在里头吃了千把块的饭,但也没几个菜。
然后,夏知鸟和隋至清就十分好奇里头到底都有些怎样的菜。
于是,隋至清就指着金月大酒店对夏知鸟说:“以后,咱俩一定要来这儿享受享受!”
可是现在,夏知鸟坐进来了。点好菜了。但是,执起筷子一尝,却是蹙了下眉头。
真难吃。
还有,为什么来这里?当年自己发现陆朝阳是个渣男,在和隋至清谈恋爱的同时还有想泡自己的意思,于是套完他话,正准备去和隋至清说呢,结果隋至清就再也不见自己了,甚至还拉黑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