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吃吃吃!
哪怕回去真的要被这身体的爹揍一顿,她也认了。
“好!”
早就心痒难耐了好吗?
顾竺摩拳擦掌,嗷呜一口便咬上去——
嗯⊙v⊙!真是太好吃了!
皮薄馅多,剁碎的肉馅同菜丁揉在一起,既有肉的鲜香又有蔬菜的清新,和着蒸腾的热气缓缓流淌出的汁液在口中蔓延开来,简直就是人间最无上的享受啊!
秦重望着她那陶醉的表情,眼中露出一丝莫名——一个包子而已,为何会是如此的……销魂神情?
顾竺向他投来的目光中却满满的都是他无法理解的感激:这么好吃的东西都愿意和她分享,大佬果然是个好人!
“所谓大隐隐于市!”她嚼巴两下就把那口包子吞了下去,竖起大拇指,“美味果然是藏在这些小巷子里的!”和吃特产不能去大饭店是一个道理!
……就是个普通的早餐小店而已。这附近每天上学来不及吃早饭的小孩,很多都是在这里解决的饱腹问题。
秦重不太能理解她露出这么夸张的表情是什么原因,但并不妨碍他从中感受到她的喜欢。于是看了看手中一口就被她咬的只剩下三分之二的包子,非常上道的又递了过去:“这么喜欢的话,就再吃一口吧。”
她就喜欢这么“善解人意”的人。
顾竺笑眯眯,舔了舔闪着油光的嘴唇,嫩红的舌尖在其中若隐若现,绯色衬着白白的牙齿,说不出的对比鲜明又无比诱人。
秦重瞧着瞧着,眸色便深了。
在顾竺张大嘴巴又要咬上来的时候,他忽地手一侧,于是等着欣赏美味的舌尖便蹭到了他骨节分明的手指。
一瞬间,那种软软的微带湿意的感觉,直直痒进了他的心里。
!?
“闯祸”了的顾竺呆愣当场安静如鸡。
——我、我不是故意的qaq!
在混乱中被弄得脏兮兮的校服被秦重随意地搭在手里。他虽然瘦,却长得很高,长腿一迈,顾竺要一溜小碎步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她一边迈着还没发育完全的小短腿,一边忍不住一眼一眼地偷看大佬:
从这个角度看,大佬的侧脸很好看呢
饱满的额头被落下的碎发稍稍遮掩,按书里的描写,遗传自母亲的漂亮眼睛在尾端收束成一线,修长中无端显出一丝勾人的意味,高挺的鼻梁,形状优美的薄唇……一看,将来就是个能迷倒万千少女的祸水长相。
事实也确实如此,当大佬真正成为大佬之后,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从来都没有少过,莺莺燕燕的不管是出于爱慕他的身份地位,还是迷惑于这副皮囊,总之一个个都装出了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可惜,大佬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从没见他对哪个女人有过一点特殊。
作为书中既不是男主也不是男配,却长期人气高居不下甚至有好几次让男主粉爬墙的角色,自然免不了有人将他和女主拉郎配。
大约是因为相似的童年经历,当后来已经大权在握的秦重碰到重生后努力想要往上爬并且数次大闹京城的女主时,曾经向她伸出过几次援手。
正是这一点,让无数cp党们纷纷叫嚣着秦重心里其实是有女主的,之所以直到书的结尾都孑然一身没有娶妻生子一定是因为放不下杨妮妮,只不过在他们相遇之前女主就已经和男主暗生情愫,以他的骄傲不屑插足罢了。
——对于这种说法,顾竺向来嗤之以鼻。
以大佬的个性,如果真的喜欢女主,区区一个不管是家族还是事业都差他老远的男主怎么可能让他却步?肯定会来一出虐恋情深巧取豪夺,搞不好还会玩一玩小黑屋py什么的oq……想想都让人激动。
所以,她坚定地相信——秦重之所以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完全是因为“尔等愚蠢的凡人怎么配和高贵冷艳的大佬在一起”——这样的理由好嘛。
顾竺脑内小剧场飞得无比欢乐,却忽然注意到原本一直走在她右侧靠前一点点的人慢慢停下了脚步。
咦?
她小心翼翼的探头,想瞧瞧他是怎么了,目光所及,立刻被他苍白的面容吓了一跳:“你不舒服吗!?”难道是刚才被那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的时候其实还是被打伤了?
就见大佬漂亮的眉毛微微蹙起,半晌,轻道:“……我没有吃午饭。”
“……”
最后,从来不吃外面食物的乖乖小孩汪筱晓陪着自己的大佬爸爸坐进了一家全天候开门的早餐店里,点了一份豆腐汤加包子……端给了大佬,自己则是乖乖搬了一张小板凳坐在他对面,撑着下巴眼巴巴盯他。
望着她如同一条摇着尾巴的小狗般湿漉漉的眼神,秦重垂眸掩下其中的暗色,再抬起时,已是一片清澈的微赧:“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又送我去校医务室,又带我来吃东西。”
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微微低头:“……吃饭的钱,我会给你的。”
果然是要趁着还没有成为大佬之前刷他的好感度呢,瞧瞧,这羞涩的小眼神,这袋中空空的不好意思……顾竺的爱心瞬间泛滥:“没关系的,你不用还我!”
再想一想,这么说也不好,可能会伤到大佬的自尊心,于是又换了种表达方式:“那你就什么时候有了再给我吧,我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