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对不起,我们无法予以立案

“民警同志,我们要报案。”

刚刚和夜班同事交接完毕的民警,有些诧异的看着眼前这几位西装革履的报案人。

“有人在公共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侮辱我的当事人以及他的合作伙伴的人格,因此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重大经济损失,预估案值金额特别巨大,所以我们决定先行报警处理。”杨律师带着那副昂贵的银色细框眼镜,眼中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民警有些皱了皱眉:“你是律师?”

杨律师笑了笑:“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这应该走民事诉讼吧?”民警看到这么大的阵势,有点发蒙。

杨律师礼貌的笑了笑:“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条目,我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诽谤罪,是一起公诉案件,所以我们才会前来报案。”

“这个,”民警有些踌躇,稍微思考了一下,决定将这件事往上踢一脚:“那你们稍等一下,我联系领导来处理。”

不一会儿,陈峥等人便来到了一间单独的警务接待室中,一名领导模样的警察走了进来。

“说说具体情况吧。”警官看着眼前的众人,不禁有些头大。

杨律师便将那份x京报拿了出来,向这位警官讲解了一下具体情况。

“你就是这家‘盘古生物’的老板?”警官狐疑的看向了陈峥。

陈峥微笑着点点头:“是的,我就是文章中被化名为‘东山’的那个‘骗子’。”

民警下意识的咬了下嘴唇,又看向了陈峥身边了另一位青年:“你是那个‘康达’的代表?”

“没错,我是康达制药的财务总监,受集团郎总委托,前来处理这件事情。这是我的身份证和公司出具的委托证明。”朗阔成的那位小舅子将两份材料也递交了上去。看完这些材料,那位警官叹了口气:“你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文章中的加害人和苦主一起来保安,显然是可以认定这篇文章中的报道是失实的。只不过,受害双方的主体都是法人吧?这个应该属于名誉侵权,我们没办法立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