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佟辰联姻:喜欢她,打小的缘份,变了味

他什么都知道,但他还是想让她一点一点成为他生命里的一部分。

“我……”

他想说明,爱情的世界里,谁先表白,谁先认栽,就注定会被吃得紧紧的。

可他还是想表白。

可惜天公不作美。

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铃声再度响了起来,那是谨之专用的铃声,这么一打岔,他泄了气,只得先去接电话。

谨之问他:“有没有见着蕾蕾,那丫头手机一直没开。”

他说:“在家了!”

谨之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我一直打不通电话,我妈有点急了,让我打个电话问问……咦,不对呀,你不是去了蒙国了么?”

“临时改变计划回来了!”

“特意为她?”

“嗯!”

“也好,趁这个机会,俩夫妻好好解决一下心结,都半个多月不见面了,你呢,该忙的也忙的差不多了,其他事,能缓就缓一下,公事永远是做不完的……”

他“嗯”了一声,谨之又跟他聊了一些其他。

等聊完,另有电话进来,又是没完没了的公事,等接完,他转头看,佟蕾已不在房里。显然是嫌枯躁,不愿再等他的回答。

真是的,想要夫妻安安静静相处一会儿都不行。

他拧了一下眉,干脆直接关机,该说的话,今天晚上必须全给说明白了。

他回房找,没找到,就跟着走下了楼。

等看上吧台上那光景时,他抚了抚额头,脸上泛起了一朵无力的笑。

空气里满是烈酒的味道。

那瓶烧刀子全被报销了!

他的小妻子干的好事……

此时此刻,她的双颊已彻底通红,早已醉的不省人事,摊在吧台上……

唉,真够要命,想要表个白,怎么就那么的难?

他吁了一口,很认命的上去把老婆扛起,上楼,睡觉……心里是一肚子的郁闷呐!

久别重逢,这也太辜负了吧!

待续!

马上大结局,蕾蕾的番外没剩多少了,这几天每天三千字哈——得带儿子出门玩两天。

自打写《冒牌》,晨没断过一天,天天六千字,没休息过一天,也没多少时间来陪儿子,就连过春节,晨也没休息。这是我这几年写文生涯最最勤奋的一次,写到今天真是不容易。

现在,眼见得寒假就要结束了,小说也将告一段落了,明后两天又是难得的多云天气,请容我出去偷偷懒,放松一下。回来后,我得稍作休息,酝酿一下新文,所以,以后的更新是每天三千字,以确保《冒牌》结束时,新文可以稳定更新起来。

ps附加一句:其他人的番外我不写了,就直接写新文了,亲们,你们说怎么样?

为什么娶她?

他盯着她看,真想敲她头孤。

喜欢啊阙!

这笨丫头。

可这喜欢,是怎么来的呢?

还真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记得初次见她,她才一岁,正确来说,是十一个月零十天,他随父亲去佟家祭拜佟耀桦。

那时,何菊华因为思念丈夫,在佟陵造了一幢小屋,独居在幽冷的陵园中,朝夕与丈夫为伴,想和阴阳相隔的男人共同养育他们的女儿,任谁也无法将她劝走。

他们去佟陵之日,何菊华因为身体之故,昏厥在丈夫墓碑前,谨之陪着佟爷爷带何菊华去了医院,父亲辰砚出于礼貌一起陪了过去。他呢,在佟家司机的带领下,由他抱着睡沉的小蕾蕾回佟园。

那一天,佟家的其他家庭成员都不在家,由于一直带蕾蕾的保姆请了假去奔丧,所以,醒过来的小蕾蕾,看不到熟悉的脸孔,就大哭大闹了起来。

佟园没有一个人可以哄得了她,这小鬼,有强大的哭功,哭的那个鬼哭狼嚎,那个震耳欲聋,让闻者生畏。

当时,有人提议:“得去把那保姆请回来,否则,得哭坏。”

另有人说:“人家张姐才没了妈,这样重要的日子,把人叫回来哄孩子,怎么合适?传说去,会说佟家闲话的。”

辰况是不喜欢孩子的,尤其讨厌哭鼻子的孩子,听得哭声,就头痛欲裂。见到这种哭法,自然是能躲则躲。

可那天,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居然抓了一个如意铃铛去逗了她几下。

这个哇哇大哭的小家伙,很神奇的就止了哭,睁着一双梨花带水式的大眼睛,好奇的张望着他,还对他笑了笑,露出一对白白的小兔牙……

最离奇的是,她居然从保姆手上倾过身,张开短短的小手臂,嘴里吐着单音节:

“抱抱,抱抱……”

边上佟家的佣人看着稀罕,直说:

“这小祖宗,认人认得很厉害……居然乐意让辰少抱,真是缘份了啊……”

小东西软绵绵,抱在手上,辰况总感觉怪怪的,回佟园的时候,是没有人抱,他才勉为其难的抱了抱,可那会儿,他们已经在佟园了,这么多人围着这个小祖宗,完全不缺人抱,辰况并不想抱。

小东西见他不理她,笑容挂不住了,没一会儿,小嘴就扁了起来。

他看着情况不太妙,要是再不把这个热烫芋给接过来,保定又会哭一个天崩地裂。

衡量了一下后果后,他还是把她抱了来。

这极有灵性的小东西顿时破泣为笑,笑容灿烂之极,一会儿抱住他的脖子,一会儿捧着他的脸,细细的研究她,像是捡到了一个大宝贝似的。

最恶劣的是,她还当众轻薄了他:趁他不注意,偷他的吻,吻在嘴上,吻得那个清脆,在离别的那一刻,惹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他呢,尴尬的不得了,十五岁,本来就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年纪,又不喜欢和小丫头片子接触。

他冷冷瞪了她一眼,有点无奈。

她呢,无视他的冷酷,嘻嘻笑,还拍手。

正是这天真无邪的笑脸,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这丫头的喜欢,就是打那时打下基础的吧!

再见是七年后,她八岁,他二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