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以后可以在厨房工作,她更得洗干净,洗到发白。最重要的一点。”简特别加重语气,“绝对不能有虱子,明白吗?绝对不能有。在伦敦做店员也是个体面活,想让别人觉得你体面,首先自己就得做得体面,别辜负了我的推荐。”
这一点哈比森是认同的,他去麦里屯的集会上卖猎物的时候,把猎物捯饬的好看点,人家都愿意来他这里买。还有麦里屯那些商店里的看店的年轻人,也都是体体面面的。
有了正经工作的盼头,哈比森也不觉得简年纪小不可靠了,他认认真真的记下简说的每一个字,打算回去就跟哑,不对,是安娜好好把自己也捯饬捯饬,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离开。
“离开的日子我会让牧师先生通知你,我想你们会需要做火车去,我可以帮你们垫付火车票的钱,到了地方就听对方安排……我想你们能自己找到地方的对吧?”简怀疑哈比森根本没有出门的经验,更别说还要坐火车什么的。
“行,放心吧。”哈比森瓦声瓦气的说,“我以后会还你钱的。”
能说出这话,至少还是有廉耻心和上进心的。
“那我就等着了。”
简告诉班纳特先生她打算让本哈比森夫妻俩一起去,班纳特先生十分诧异。
“本哈比森?那个瘸子?我记得他的妻子好像是个哑巴?”班纳特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简会选这么两个人。
“是牧师推荐的,我觉得挺好,哑巴不会多嘴,而且我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雇佣两个人,哈比森在外面招待客人,不用太费力,没事可以坐着,他的妻子在厨房做事,用不着对别人说话。哈比森腿不行,除了我那儿,他找不到更好的地方工作。”简早就盘算好了。
班纳特先生想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从他在农夫那里听来的言语,哈比森这个人,平时不怎么合群,但也不怕事,所以就算瘸了腿,也绝不是那种受欺负的边缘人士。而且哈比森还是牧师推荐的,光听到这一点,就已经在班纳特先生心里加分不少,老汤姆在村里的信誉还是很好的。
“爹地,帮我写信给伍德太太吧”简扒着班纳特先生的背撒娇。
班纳特先生心里受用的很,嘴里还要说:“这点小事,写什么信呀。”
“哎呀,当然要跟人家说一下情况啦,如果方便的话,我还想让哈比森他俩先去剑桥镇适应一下,帮帮忙什么的,还要麻烦伍德太太安排一下人家的吃住什么的,顺便再问一下给什么薪酬合适呀。”这些事简当然不好自己写信去问的。
“唉,你可真麻烦。”班纳特先生也不是那种爱麻烦人家的性子,不过他还是照简说的写信去了。
很快伍德太太就回了信,她告诉简一切都不用担心,之前的面包房也有三个学徒,有一个小房间是给他们住的,这会儿正好给哈比森夫妻住。伍德太太还告诉简,在伦敦,学徒是没有工资的,师傅(老板)也就是包吃住,而饭店里的服务生可能每个月只有几个先令的工资,但他们的主要收入是小费。
等等等等。
简十分感谢伍德太太的说明,这让她更好奇了,爹地口中的“不拘泥”的伍德太太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很快就到了哈比森夫妇离开的时间了,简最后见了他俩一次。
第三十一章
之后事情顺利得简都不敢相信,班纳特先生把剑桥镇那边的事都交给了伍德太太处理,简还画了一张图示意店面的布置,其他就听凭天意了(望天)。
简当然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开店,所以她需要人手。班纳特先生原本想让简带艾尔去,简拒绝了。艾尔这个人做农活还差不多,做店员跟做农夫完全不是一回事。
简看中的是另一家两口子。
本哈比森的父母是近亲结婚,他一生下来就是个瘸子,老哈比森就是个穷光蛋,他的儿子当然也是。本哈比森干不了重活,平时只能靠打打零工过活,偶尔还需要到山上去找点吃的什么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连一件完整衣服都没有的穷光蛋,竟然也是有老婆的。本哈比森的婆娘是一个哑巴,这两口子一个瘸子一个哑巴倒也般配。没有人知道这个哑巴是从哪来的,有人说这个哑巴是个乞丐,被本哈比森留住了,有人说她父母都死了,是拜托老哈比森照顾的,结果本哈比森就把她当婆娘了,反正本哈比森好像突然就有了一个婆娘,那也是几年前的事了。不过像这样的穷光蛋本身也没什么可让人八卦的谈资,大伙不过好奇了几天就没人继续在意了。
简不是平白无故知道本哈比森这个人的,她还是听牧师先生说起过,这几年简一直坚持在牧师这里学习拉丁文,她与牧师家的关系也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所以在听说简想推荐一个忠诚可靠又有点头脑的人去做学徒,老汤姆就推荐了本哈比森。
“别看哈比森一条腿不利索,但他干起活来一点也不差。”老汤姆就常常让哈比森在教堂帮些忙,所以对他做事还是有些了解的。“他其实很聪明,只可惜是这样的出身。”牧师先生遗憾的说,“20多岁做学徒年纪是有些大了,不然我倒是愿意推荐他去试试。”
20多岁做学徒年纪当然大了,但简又不是真找学徒,她找机会悄悄去见了本哈比森一次,觉得这人一脸络腮胡看不出长相,气势倒是挺彪悍,嗓门也够大,一点小事就咧咧得天下皆知,简并不是很中意这个人。
可是之后简又无意看见了本哈比森一次,倒是让她改了主意。
那时候简骑马已经骑得很不错了,当时她一个人骑马沿着河边慢慢踱步,其实就是在遛马,远远瞧见本哈比森和他的婆娘在河边。
他俩大概刚从山上下来,一身泥正在河边清洗。简以前没见过本哈比森的婆娘,只是猜那应该就是。她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用一根藤条绑着头发,就着河水洗了手又洗脸,然后还把脚伸进河水里洗了洗。
这个女人在清洗的时候,哈比森瘸着腿在旁边找了些花和藤条,编了一个花环,随手就扔在自己婆娘的头上。
哑女人并不怕哈比森,她惊喜的摸了摸头上的花环,比着手势大概是很喜欢的意思。哈比森满脸胡子看不出表情,河这边一个路过的农夫说了句什么,简离得远没听见,估计也就是什么嘲笑的下流话,哈比森立刻举起他当拐杖的棍子向对方恐吓。农夫可不想跟他打架,他吐了一口唾沫,骂骂咧咧走远了,哈比森还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河水溅了对方一身,农夫抖抖衣服,骂了两句,赶紧走了。
哑女人一直站在旁边,也不怎么害怕的样子,还有心思把哈比森扔在一旁的死兔子捡起来拍了拍,拎在手里。
把对方吓走后,哈比森又若无其事的转过来拍拍哑女人的头,接过兔子自己拎着。
简远远的看着,觉得有点意思,她驱着马慢慢走了过去。
“哈比森?你是本哈比森先生吗?”简高高的坐在马上问。
“我可不是什么先生。”哈比森警惕的望着河对岸的简。
“我是简班纳特。”简没有下马,只是拉着马隔着河与哈比森说话。
近看哈比森长得还真是粗糙,脸上毛发浓密,眉毛胡子一把抓,几乎看不清脸。他皱了皱两条像毛虫一样的眉毛,转眼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