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交换

如果当年的詹姆斯.卡梅隆拍《铁达尼号》时有这种制度,他是轻则被警告斥责走人,重则吃牢饭。

现在好莱坞商业大片,完全是资本主义制度化,有钱就是大爷,在这种市场背景之下,汤尼才敢打这《速度与激情》的主意,这还是这电影扑街,有烂尾之嫌,像《侏罗纪公园》和《木乃伊》等卖座的系列,你不能想,想想都有罪。

老狐狸朗.梅耶对此兴趣不大,作为一个商坛不倒翁,第一条规律就是不要犯错,少做少错,你把公司的屎卖给了别人,而别人却可以把它当巧克力吃,在股东们眼里,这都是一种错。

但是这里克.柯蒂斯则有不同看法,钱他不在乎,但这《穿普拉达的女王》的继集制作权他是相当感兴趣的。

由它主导的《分手男女》,被《穿普拉达的女王》无情辗压的场面历历在目,对这神片,他是敬畏而羡慕,TSE是搞了一个金矿呀!这完全可以打造成一个系列,这些鼠目寸光的家伙,居然说4000万就卖。

喂!等等!他们对制作《穿普拉达的女王》不感兴趣,但是对《速度与激情》感兴趣,他心里升起一种大胆的想法,他说道:“我有个提议,我们用《速度与激情》的后续制作权换你们的《穿普拉达的女王》的后续制作权如何?”

泰勒一怔,说道:“这个项目我们还在运作奥斯卡,而且我们只是拥有制作权,北米50%发行权,另外的50%和海外发行权是是华纳的。”

柯林斯道:“这就可惜了,如果你们拥有全部版权,我们完全可以交换,反正我们都对手上的项目不感兴趣,而是对对方手上的感兴趣。”

对于这个提议,朗.梅耶有些意外,这个提议是有些大胆了,不过在没有经过市场分析之前,他是不断妄下断论。

泰勒则没有想过这种方式,汤尼给他的指令是,想办法把它的版权弄回来,不在乎钱。他说道:“这个提议相当有趣,如果是别的项目,我直接同意了,但我们还在运作冲奥,这牵涉的东西很多,我必须请示。”

柯林斯道:“当然!环球也不是我的,我们同样也要回去开会商量。”

泰勒回去向汤尼请示,4000万变成《穿普拉达的女王》的后续集作权,他可不敢擅专,万一环球制作的《穿普拉达的女王2》大卖,他就死定了。

汤尼恨其不拿,他说道:“泰勒你可是公司副总裁,我的主要帮手,你有临机决断之权,你应该马上决定,答应它,拿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