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目地很简单,招募土人中的青壮,以这些土人的家眷为质,让他们作为炮灰,为之前刘禹提出的那个开拓计划效力,如今这个计划已经变成了现实,一个全新的股份制公司《琼海开拓公司》在州里的支持下成立,来到这里招人,就是公司行动的第一步。
对此,刘禹是支持的,地球太大,他一个人就算累死也忙不过来,可能穷尽一生都无法做到统一全球,只有释放出资本这只怪曾,让他们去走西方殖民者的老路,如今已经是十三世纪了,离着大航海时代的开端并不算远。
于是,刘禹为他找来了施忠这匹识途老马,作为一名优秀的探子,迅速学会当地的土语是一个基本技能,他不仅会占城话,连一些偏远地区的土语都能说得一二,立刻成了谢堂手里的香饽饽,当然他不是一个人,手底下有一大群这样的翻译人才。
有了交流接下来就好办了,谢堂和他带来的人,充份发挥了忽悠这个某人的看家本领,把那些心思简单的土人唬得一愣一愣得,看着一个个上当受骗的家庭在那张纸上摁下手印,刘禹只能仰面而逃,实在是太无耻了。
在军民双方的通力努力下,尖角区域内的人流量在迅速地减小着,到了第十八天,一场大雨倾盆而下,将整个这一片变成了泽国,刘禹穿着雨衣在码头上巡视,原本熙熙攘攘的码头区已经空空荡荡,只有为数不多的百姓还在排队上船,就连谢堂也离开了这里,想必去执行他的征服大计了。
“抚帅,抚帅。”
军中唯一的女子跑过来,透明的雨衣紧紧贴在身上,将手中的平板递给他。
“怎么了?”画面是静止的,说明并不是实时,刘禹当然知道这种天气,飞行器是不可能上天的,那就是回收时拍摄的画面。
看上去,元人似乎正在开挖一条壕沟,无数的人头分成两排,站得密密麻麻,刘禹有些不解,蒙魌跑得很快,微微有些气喘地说道。
“他们在引水。”
引水做什么,喝么?
刘禹刚想问出口,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就变了,阿里海牙这老鬼子,心思歹毒啊。
“还有多少人没撤走?”他抓住一个亲兵,让他赶紧去问,然后转头对蒙魌说:“你和你的人现在就上船。”
亲兵在码头上打听了一下,很快跑回来:“民壮和百姓加一块儿不超过万人。”
“你去传令,让他们加快手续,不要再停留,马上登船,告诉金帅,前头不必再守了,所有人撤到码头上,准备上船。”
营地迅速行动起来,一队队虎贲军士从阵地里撤下来,登上早就准备好的战船,没有来得及的,也会用电动充气阀将每个都配备的橡皮艇打好气,等到金明本人上了船,最后一个军士撤出码头,他带着吴老四和自己的亲兵走向停在营区中心位置的那架铁鸟。
“突突突”
在瓢泼般的大雨中,直八k张开四条十多米长的旋翼,怪叫着缓缓上升,等到一百步左右的上空,刘禹将机头调整了一下,从舷窗往下望去,灰蒙蒙的雨雾中,一道亮眼的白线正向着营区的方向扑过来,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对于敌人的心思,刘禹没功夫去猜,左右天上有飞行器在盯着,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人撤走,包括了他自己,在这个鬼地方呆了大半个月,他是真有些想念琼州的家。
隔着一条严密的战线,鞑子的侦骑只能看到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比如大量的民夫和当地百姓,却看不到他们在干什么,实际上,自从登陆半岛以来,除了前厢的第三军执行过阻敌和诱敌任务,其余各军联同中军全部加上几千民夫一直在这附近修筑道路,这条硬质水泥路的终点,就是位尖角区域最底端的一个港口。
在加入了十万左右的人力之后,这个速度大大增加了,他们每天都负担了绝大多数的土方工作,将海量的沙石运到海边,在简陋的沙滩上筑起一道坚固的混凝土堤坝,而从琼州过来的工匠们,则熟门熟路地卸下一根根粗大的钢梁,毫不可惜地将它们打入海水中,就这样,一个倚靠海湾的硬质水泥码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迅速成形,随这而来的是大量的海船,他们要在几天之内,将这里的一切都搬走,无论是人还是物。
六万荆湖民夫、八万多占城的当地人、还有一万多前厢的战士,以及从占城各地搜刮来的粮食,用粗麻袋装着堆成了一堆堆的小山,这还是经过了大半个月的消耗剩下的,做为鞑子的后勤补给之地,勤劳的汉人在短短的不到两年时间里,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地,种出了海量的粮食,这才得以支撑阿里海牙大军的行动,这些人刘禹一个都不会给敌人留下。
“雨季到了,这天气随时会变,一下大雨,出海就会变得很困难,咱们必须要抓紧时间,把这十多万人运出去。”
“是十五万七千人。”金明面无表情地报了一个更准确的数字,刘禹的眉头不经意地皱了起来。
当初只图痛快,如今成了一个巨大的负担,这片小小区域挤满了人,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上船,不光取决于上船的速度,还要考虑到来船的频率,为此刘禹发动了包括琼州水军在内的大小船只上千艘,可他们也得一艘一艘地靠上栈桥,效率哪里快得起来。
“让将士们辛苦一些,分出一半维持秩序,所有的栈桥12个时辰全天侯开放,汉人优先上船。”
他的话只说了半截,金明一听就明白,把为数多达六万的荆湖民夫运走,将来他们会是这片土地上的耕种者,至于当地土人,实在不行,就留给鞑子好了,还能消耗他们的粮食,不过这话是不能明说的。
于是,民夫和当地土人惊奇地看到,琼州军士冲上了码头,在些显眼的位置上竖起一根根的木头柱子,柱子上面顶着一个大碗,用黑粗_黑粗的皮线连着,而他们被要求排成一排排的长队,依次登上码头上的海船。
“乡亲们,大家伙都看到了,鞑子就在外头,咱们不和他们硬拼,咱们有水军哪,想去哪去哪,没去琼州吧,那可是好地方,看到没,吃得好,穿得好,做事情有分子拿,啥是分子,就是银钱哪,用分子可以买到任何事物,吃穿住行啥都成哩。”
张德全举着一个大喇叭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边维持秩序一边为百姓们疏导情绪,他本就是个半大小伙子,说起话来还有些奶声奶气,要不是身上这身军装,早就被人调戏了,不过见他说话和气,还是有大胆地民夫开口询问。
“俺们都是荆湖人,去了哪里可咋办呢?”
显然这是所有人一致的心愿,张德全说得口干舌燥正觉得无聊,一听就来了劲。
“荆湖怕啥,俺还是郢州人呢,不照样过得好好的,军中最远的都到了河北路,你们知道那是啥地方么,鞑子大汗的边边上。”
“口音有点怪,不太像。”
“可不,俺们的家都在荆湖,留下来了,家中婆娘可咋办?”
张德全毕竟年轻,一时间也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来,让民夫们全都看了过去,因为对方说得是标准的荆湖话。
“我是谭州人,家里被鞑子祸害完了,现在就是拿起刀枪跟他们干,你们也是老实本份的种田人,被他们强征到这里,难道还指望他们会放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