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咱们这儿了?”雉奴所在的客栈是城中最大的一家,她相信对方一旦进城肯定会选这里,因此分别开了几个房间,把住了各个楼道的出口,谁料老狗子却摇了摇头。
原来那厮在城中有一处商铺,后面就是一个很大的院落,足够他们那些人的吃住。雉奴并不气馁,让老狗子带着摸了过去,谁知道那里人喊马嘶地,到处都是人,根本没办法混进去,雉奴她们四下里转了转,仍然找不到什么好办法,硬闯又根本不可能,对方人手太多了。
迭刺忽失却管不得这许多,这几天天天猛赶,就是为了早日到这里,当然他并不担心这里会有什么危险,城中的千户几乎就是自己人,而最主要的,他是来等一个人。
“脱不花,没想到你比我还先到,怎么样来了几天?”还想着要洗洗早睡了,手下就前来通禀了一个消息,他一听之下,顾不得浑身疲惫,就连步子都轻快了几分,一点都看不出身体上的臃肿。
“迭刺忽失,我此行带来了大汗的问候,什么时候你能去那边就好了。”对方是个典型的蒙古汉子,身材不算高,双腿有些罗圈,那是长久骑行形成的,他笑着张开了双臂,如同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拥抱了一下。
“那是我的荣幸,请相信,迭刺忽失一定会去的。”
丁应文没有说错,老丁头的加入给整个队伍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要小看了这一点,在人生地不熟的区域,每天的行程都不好掌握,特别是过了滦河进入平滦路之后,人烟开始稀少起来,就算有地图在手,那远近不一的村镇也会让人挠头不只,因为根据脚程,很有可能下一站就会宿在野地里,将会带来无穷的麻烦。
“官人,前面约摸十余里有一处寨子,老儿同他们打过几次交道,寨主是个和善人,谁都不会得罪,不如让老儿去套套话,看看那些人过去多久了?”
这里不同于中原,土地广袤人口不多,而盗贼山匪却是常见,因此很少会有散落的村子,大都是某个地主豪强自建的石堡,里面居住的就是附近这些田地的租户或是主人。对于陌生人,他们的戒心要更重一些,特别是李十一这样不像商人,又没穿官服,人人皆有兵器,只怕连寨子门都进不去。
而老丁就不一样了,他常带着商队来往,沿途都会结个善缘,谁知道路上会遇上什么,保不齐就会是一条救命的路子。为此,偶尔也会给这些寨子带去他们需要的生活或是生产资料,收购他们产出的多余物资,一来二去大家就熟络了,一般的消息他们是不吝给与的,当然那是在看不到大队人马的份上,轻易地他们决不会卷入任何纠纷。
李十一答应了他的要求,在等待消息的过程中,命大伙都下马稍歇,他们可不像蒙古人那么奢侈,一人双马甚至更多,如果不节省马力,人还没追上,只怕马就要累死了。
这一带的景色其实不错,有一股苍莽的味道,做为后世著名的粮仓,几条大河形成的冲积平原将这一带变成了黑色的沃土,李十一随手捧起一把土,那地力就了然于心,这是上好的土地啊,可惜居然都没有人去耕种,在江南来说是难以想像的事情,土地肥沃、水力充沛,种上南边惯用的占城稻,一年两熟甚至三熟都是可期的。
没过一会儿,老丁头就骑着马儿回来了,马身上驮着半拉羊肉,正好能给他们的干粮加点肉汤,只不过带回来的消息有些不妙,倒不是目标跑了,而是雉姐儿那几个人不见了。
“她们没有打这一路过?难道循别路了,还是跟丢了。”李十一有些纳闷,传音筒里没有任何回应,不知道是没开呢还是超过了传输距离,这两样结果都是很要命的,因为那就意味着她们将得不到自己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