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犁与剑 文刃天璇 1090 字 2024-04-23

徐稷看着眼前的试卷,先是青阳律法的抽问,这考的是他的法学基础知识。接着就是些讼案,让他来评断。这考的是他对律法的应用。有几题很有意思。

青阳律法早已铭记于心,应用也不过是考验的各条律法的应用。以徐稷的知识储备,自是能从容作答。如行云流水般拿起毛笔用工整的字体一一写上答案。

笔尖一顿,徐稷看着眼前的考题。

题曰:‘青州费县,有一孩童名陈一,三月初陈一盗药。经查:陈一父从军战死,随母生活。家徒四壁,其母病重,陈一盗药以救母。所盗之药为苦主散尽家财为救其子所购,值百金。此时苦主之子命悬一线,当如何?’

此题若以律法作答,自是简单无比。偷窃自古为人所恶,故而青阳律对偷窃罪惩处也是极重。按青阳律,偷人钱财者杖五十,刺面徙三千里。

徐稷犹豫的便是此案案犯于情不可重判,即使重判案犯,药材非寻常财务,已无法追回。思索着,徐稷提笔答道:“垂髫稚子,盗药救母,孝也。其父疆场浴血,身死报国,忠也。有民如此,岂非国朝之幸耶?若以刑加此孝子之身,岂非寒天下忠君报国国士之心耶?且依青阳律战士遗孀当厚待之。判:免其罪,赐其粮,收入官学教之以扬忠孝慰国士。皓首老翁散尽家财以救其子,慈也,父慈子孝,此为国朝仁德之体也。着赠其药,赏其田粮府邸,以慰父心。”答完这题,徐稷吹干墨迹,心知如此答题法外容情,与法家之道不容,怕是要扣分。

徐稷讪笑一声,但求问心无愧吧。继续答题,直到最后一题。

题曰:“何为法”

‘呼。’徐稷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胳膊,提笔在草纸上整理着思路,此题考的应该是律法的意义与影响。

“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法者,施刑之规范也。至商君变法为律,为代天牧民之官员指导法也。为导人向善之德之底线,用以震慑宵……”洋洋洒洒数百字,将自己对法的理解尽书其上。答完题,公羊先生面前的檀香已经燃烧大半。徐稷又拿起试卷,从头到尾检查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才把毛笔洗净挂在笔架上闭目等待着。

等檀香燃尽,门外又传来一声梆响,公羊洺站起身来,拍拍手看看还在答题的几个学子:“时间到,收笔,违者取消成绩!”

有几个还待再写两笔的学子不甘的把笔扔进笔洗中,等学习停了笔。公羊洺下了讲台,亲自把各个试卷收了上去,回到讲台温声道:“考试完毕,择优升入内院。今明两日无课,你等自便。别忘了,明日巳时放榜记得去布告栏看榜。下课!”说完公羊洺抱起试卷离开了讲堂。

“恭送先生!”学子们齐声送先生离开。等公羊洺一离开,讲堂‘哄’的热闹了起来。

“黄兄,怎么样?考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