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生死乱斗

千尸镇 张无忍 3855 字 11个月前

虽然一辈子未曾娶妻,可双面老兵也不在乎那些,娶不娶媳妇无所谓,反正两张脸没事了就自己说会话也挺好的。

特案处挑选的这四个人其实挺奇形怪状的,要么是死人僵尸,要么就是畸形怪状。除了杀人老兵还算正常点,其他人都属于相貌奇特之人。

反倒是千魂那边挑选出来的人还算正常点,千魂一身肥肉,肥肉上面全都是血纹身,密密麻麻的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

而剩下的三个大家都不认识,最奇怪的是,千魂这边的领头的,好像是一个瘦瘦小小的黑皮男子。

那男子长得黑不溜秋,跟南傲有的一拼,他虽然长得又瘦又小,毫不起眼,可偏偏他站在那的时候,千魂和另外两个驱魔人都毕恭毕敬的站在他身后,不敢越过他一步。

当时我就奇怪了,说:“那个黑皮猴子是谁?怎么连千魂都得听他的?”

钟家兄弟和南傲瞪着眼睛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来,于是纷纷摇头。钟家老大说:“没听说过千魂手下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啊?这黑皮瘦子是谁?”

所谓事有反常即为妖,千魂对一个黑皮瘦子毕恭毕敬,这人的身份和手段必定非凡。我待会可还是要去盗墓呢,要是不弄清楚实在是心里不安。

当下我就把目光放在了那个黑皮瘦子身上,结果看的时间长了,我就发现了一点端倪。

这黑皮瘦子身上,好像也是纹身啊。只不过他的纹身特别的细小,而且密密麻麻的印在皮肤上面,乍一看上就像是黑皮肤一样。

当时我就震惊了,因为我现在的眼睛不但能看到阴魂厉鬼,还能看清楚很多别人看不清的东西。这人身上的纹身细小程度几乎可以用毫米来计算了,而且通体都是黑色,密密麻麻的程度让人都分辨出来,还以为他的皮肤本来就是黑色。

最主要的是,他身上的纹身样式很千魂身上的血纹身特别相似,只不过千魂身上的纹身是血色的,而黑皮瘦子身上的纹身是黑色的。

那黑皮瘦子泛着白眼走到了邓伯川面前,很懒散的抱了抱拳,说:“生死有命,若是回不去了,须怪不得我。”

杀人老兵呸了一声,说:“老头,黄土都埋半截了,就别学人家趟这趟浑水。老老实实的在家里抱孙子多好?”

黑皮瘦子根本就没有把杀人老兵放在眼里,只是对邓伯川说:“记住我的名字,万魂!如果你死在了乱坟山坡,也好知道是谁杀了你。”

邓伯川听到之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仰天长笑。他说:“好啊!万魂!万魂!”

万魂这个名字一出来,在场所有的驱魔人全都面面相觑,表示没有听过。倒是有人说,我知道千魂,但万魂是什么东西我还真没听说过,这人行不行啊?

我歪着脑袋问南傲:“你有没有听说过万魂这号人物?”

结果转头一看,才发现南傲脸色苍白,一副惊恐的表情活像是见了鬼一样。

“万魂!那是千魂的师父啊!也是血纹身的创始人!”

圈子里的比斗分很多种,文斗,武斗,生死斗,还有乱斗。

其中文斗就是一方出题,一方破解。武斗就是双方拉开架势打一架,比的是谁拳头大。

生死斗就比较厉害了,双方只论生死,其他不论。也就是说管你用的什么手段,只要对方死了,你还活着,你就是最后的赢家。

而这一次特案处跟千魂之间的争斗是乱斗,也被称之为生死乱斗。

生死乱斗的规则很简单,但是场面却特别血腥。那就是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双方派出同样的人数。

生死乱斗的人数少则两三人,多则十多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里杀光对方。谁最后活下来了谁就是赢家。

生死乱斗在圈子里很少有人用,因为特案处里有规定,若非不可调节的矛盾,不得使用生死乱斗。如果不得不进行生死乱斗,则必须要有特案处来作为公证人,并且要有三个以上的驱魔流派作为见证者。

若是不通过规矩就私自进行生死乱斗,就算是违反了阴阳协议,特案处作为国家代表,有权利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因为有了这条规矩,圈子里也算是消停了很多。就算是有生死斗,那也仅限于个人和个人之见的。流派之见的生死乱斗基本上从来没出现过。

谁成想第一次出现,竟然就是制定这个规则的特案处本身。可谓命运弄人,着实是有一定道理的。

南傲说,生死乱斗的场地就是乱坟山坡。在乱坟山坡里面,特案处和千魂各出四个人,一起进入乱坟山坡。谁活着出来,谁就是赢家。

到时候有崔三爷,无月大师,还有程城三位作为见证人,若是有人不服,就要见证人来说话了。

这样的生死乱斗倒是别开生面,虽然方式粗暴了点,简单了点,却最是实用。反正特案处跟千魂之间也有深仇大恨,巴不得都弄死对方呢。

但是我们应该如何做背后的渔翁?

南傲轻声说:“乱坟山坡既然是生死乱斗的场地,除了特案处和千魂的人谁都不许去。但是你想啊,乱坟山坡这么大,咱们偷偷进去又能如何?别人不敢得罪特案处和千魂,不敢进去也就罢了,可你应该不怕得罪他们吧?”

我听的眼睛一亮,立刻就明白了南傲的意思。没错!生死乱斗一开始,特案处和千魂就要打的你死我活。到时候我偷偷摸摸的做一次盗墓贼,趁着他们打生打死的时候,一个人把朱砂棺材给盗了,偷走驱魔笔记,岂不是快哉?

至于得罪特案处和千魂,嘿嘿,别人或许害怕他们,我又怕个毛线?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算我不得罪他们,我也是通缉榜上的人,反正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我脸上不动声色,但是心中却早就有了计较。倒是钟家兄弟在旁边看了我一眼,轻声说:“这黑不溜秋的家伙值得信任吗?”

南傲怪眼一翻,说:“小家伙,对待前辈要放尊重点!什么是黑不溜秋的家伙?”

钟家老大牙尖嘴利,立刻反驳:“前辈?嘿嘿,吃人肉的前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懒得听他们斗嘴,心里却有了计较,于是就跟钟家兄弟说:“郑克秀是唯一一个从无尽深渊里活着出来的人,我若是想进无尽深渊救人,就必须要当一次盗墓贼。不过你们放心,这事我自己来做就行,不会连累到你们。”

钟家老二冷冷的说:“于不仁,你什么意思?当我哥俩儿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