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大义灭亲

极品中书郎 小妖一枚 2505 字 11个月前

刘尚书对他还是认可的,只是时机未到,等半年以后,差不多就会调一级了。

李明不是他小舅子,自然知道,这里谁说话管用,杨俊官职最大,可还是要看林轩的脸色。

他急忙凑到林轩面前,低声道:“林大人请留步,您大人不记小人呢过,卑职知错了,您看能不能高抬贵手啊?”

林轩用眼睛打量着他,满脸不屑道,“行呀,让那个赵三爷出钱,买下一个小店赔我姐,算是医药费了,以后不许他在内城待着,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

后面这条都好说,只是那个商铺有些过份了!

这里是内城,即便再小的铺面,也得花个几千两。

“大人,我,我没有这些银子啊……”李明显得十分为难,可怜巴巴道,“要不您看这样,我出五百两医药费!”

以李家的实力来说,还是能拿出来的,但是李明觉得不值得,而且林轩就是八品官,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这边已经认怂了,在这么纠缠下去,林轩就不占理了。

程玉山一拍桌子,破口大骂道,“你打发要饭的呢?”

钟燕有些头晕,五百两,要饭,这有可比性吗?

杨俊冷眼旁观,不过他倒是看明白了,急忙道,“逸仙贤弟,依我,李大人赔偿八百两,这事就算了。”

这倒是符合林轩心里的价位,点头道,“既然竹修大人发话了,那就这么办吧。”

别看他是中书郎,比左街使高一品,却压不住他。

按照官场规矩,得找个比两人官大的人调和关系,不管双方同不同意,都由上官决断,倒是跟黑涩会堂口有一比。

杨俊认为,就是屁大点事,没必要弄得满城风雨,而且林轩身后的烂事可是不少,就别在添堵了。

这个结果,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八百两银子,钟燕卖面条,怕是几辈子都不赚到这个数。

在京城当官,虽然能享受各种隐形待遇,却更要懂得谨小慎微。‘不到京城,不知道官小’,这不是比喻,而是事实。

尤其是管理治安的左街使,更要了解什么人能惹,什么人是惹不得的。

像今天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不管是官员还是功勋子弟,大家都保持一种默契,那就是先盘道。

不管是自己的官,还是家里老头子的官,总是要报号的,发现对方厉害,自然就不会惹,说几句软话也就过去了。

大家都是在京城混的老油条了,都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没有人会主动的给自己惹麻烦。

“这都是误会呀,误会!”李明全身冷汗直冒,颤抖道,“卑职,卑职也是依律行事,想来其中是有误会。”

“误会?”林轩满腔火气,沉声道,“你那个混账小舅子,前几天还要打我,今天又来找我姐茬,李大人,我也想请教一下,你们武侯都是怎么当差的。”

李明急忙求饶,无比委屈道,“林大人教训的是,下官知错了,回去就把那泼皮抓进大牢里,让他长点记性。”

不就是个小舅子嘛,怎么可能跟自己的官位比,现在这时候可不能护短了。

“别跟我们嬉皮笑脸的!”程玉山在旁也发说话了,皱起眉头道,“告诉你,我是户部的,逸仙的姐姐,那是我妹!”

“不是不是……下官不敢。”李明嘴角抽了抽,得罪吏部就够倒霉了,怎么旁边还有个户部官员,这可要是了亲命了。

这里自然没有钟燕说话的权利,不过她看着心里解气,有三个官老爷在帮她撑腰,作为小老百姓,可是想都不敢想。

别看都是京城的官,却也有地方和中央之分。

尤其是在古代,所谓的京官,连府尹都不包括,他只是比别的官员高两级,有上朝的权利罢了。

“你不敢,可你小舅子敢啊!”林轩声色俱厉,指着他道,“什么臭书生,假书生,老子大小也是贡士出身,你小舅子是啥呀,状元啊?”

程玉山突然喷了出来,好家伙,这小子看起来不在乎,其实心里也气着呢!

“卑职,卑职这就把那个混账东西抓来!”李明不留痕迹地摆了摆手,示意跟着自己的武侯把赵三绑过来。

“派两人跟着,敢串供,连武侯也一块打!”程玉山对旁边的秀才招招手,大声喊道,“居然敢看不起我们读书人,本官倒是要看看,贡士怎么就不值钱了。”

这就属于上纲上线,但是话语权掌握在林轩这边,现在说什么都不过分。

钟燕感觉自己好像是在做梦,看着三人厉声训斥左街使,跟训儿子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