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十一 暴走反杀【三更】

捡只猛鬼当老婆 鸡蛋羹 2275 字 10个月前

抬脚,狠狠的踩在对方的胸口上,随即狠狠的一踩踩下去。

刹那间,黑血四溅,最远的竟然直接喷在了林弘文的脸上。

林弘文这一脚,硬生生的穿透了对方的胸口,在对方的胸口上踩出了一个血窟窿。

对方的哇的一下,又吐出了一大口的鲜血。

全殿的人都不敢相信,堂堂冥界的十大鬼王之首的鬼王大殿竟然被林弘文一脚踩死了!

这男人,难道不应该是天人吗?只有天人,只有达到了像冥王那样修为的人,才能做到如此程度啊!

从对方的身体中将自己的脚拔了出来,满身的血污,配上了那双依旧在散发着幽幽金光的眼眸。林弘文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大……大殿啊!”几个随从胆战心惊的目送林弘文离开之后,连忙连滚带爬的扑到了那个大殿身边去。

“去……去告诉阿荼……不是……不是凡人……是……是天人转世啊!”大殿抬手死死的抓住了一个人的手掌,让人去通知冥王,对林弘文最好起戒心。

那个人含泪答应,眼睁睁的看着大殿的身子化为了一片片纯墨色的花瓣,飘散在了他们的面前。

“我是谁……我父母是谁?”林弘文幽幽的离开大鬼王的宫殿,这一路上,所有人都被林弘文的样子给吓到了,不敢上前阻拦。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弘文离开他们的视线。

不是他们不去阻拦,是没胆子阻拦啊!

因为林弘文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场跟他们这些鬼修之人,完全不同,甚至可以用可怕来形容了。

这种极尽纯净的力量,那是天人才有的!

天人,是他们冥界所有人的死敌啊!

而如今,一个天人,闯入了冥界,在冥界杀了人,这叫他们怎么能不心生畏惧呢?

在去警局的路上,林父林母一直在对话,而那些对话,全部都落入了此时观看屏幕的林弘文耳中。

“我们之间不可能再有孩子了,不如,收养了他吧。”林母小心翼翼的试探林父。

林父抬眼看了一下林母,再低头看了看这个可爱的孩子,心理有些心动,“嗯,先去警局看看,如果是弃婴,没人要的,咱们就办个手续,领养了。”

林父的话算是变相同意了,林母高兴不已,连连点头说好。

夫妻二人匆匆的给孩子送到了警局,这一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警察连夜调查了这个孩子的身世,结果一无所获,根本找不到他的亲生父母。重点是,他身上的衣服,款式奇怪,面料也很奇怪,所以这儿孩子,极有可能是有人费了大功夫从很远的地方丢到这里来的。

这个认知让警察越发的头疼了,按照道理来说,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要送去孤儿院的。

没想到就在他们打算要送到孤儿院时,林氏父母却拿出了自己不孕的证明,说要领养这个孩子。还说自己跟这个孩子有缘,希望能够帮帮他们,让他们成功的将这个孩子收养了。

警察看了看证明,眼底有些吃惊。也心生同情,年纪轻轻,不具备了生育的能力,的确很惨。

所以在警察的帮助下,林氏父母成功的将这个孩子领养了。

在将他的名字存入他们这个小家的户口本时,正式取名为林弘文。

当林弘文那三个醒目的大字出现在他的眼里,他的身子一颤。

他竟然,真的不是爸妈亲生的孩子!

“怎么看?看到了吗?你就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野种!就算你是父母是人间的土豪大款,可你不是。你只是一个野种!”这个被下人称为是大殿的男人对林弘文极尽羞辱。

林弘文的身子摇摇欲坠。

二十多年的疼爱和亲情,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假的。

他根本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他只是一个被人费尽心机遗弃的孤儿!

这个男人说的没错,如果说凡间富二代的身份去配阿荼已经很是勉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