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春/光旧日难相忆

鸾翔九天 云城九少 2906 字 11个月前

她想给明王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她明白明王或许知道了什么,但是却又不敢肯定他知道了多少。

她希望明王借此给出自己合理的解释,却也害怕听到的东西让她更是心寒。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今日巧遇并非偶然,既然他要说,便由着他来,自己所能做的,便只有将他所讲,努力当做一个旁人的故事,排除任何个人主观态度,去真正客观理性的面对。

若他今日所说,日后考证句句属实,又如何不是她心之所念?

但倘若有所欺骗,那便只能恩情相断吧?

若无法对他痛下杀手,那便权当用上辈子的一条命,换取今生今世的清醒明白。

强自按下心头的紧张与颤抖,鸾歌假装逗弄着怀中的六两。

六两明白她心中烦躁,用舌头舔着她的手心。

玉狐原本属灵兽,不仅毛皮珍贵,连带着唾液,也是养气静心良药。

六两的舔舐使鸾歌慢慢静下心来,静待身后明王给出合理的解释。

“后来,阿姐与洛哥哥互生情谊,在洛哥哥五年的质子生活将结束的时候,他向燕王回禀后,向父皇请旨求娶阿姐。父皇稍作考虑,便答应了他的求亲,宣布三月之后举行婚事。”

“两个月后,洛哥哥回到燕国准备婚典。齐国上下也是一番准备。毕竟长公主出嫁,是第一桩盛大的婚事。

“出嫁那日,整个新丰城的御道都是红毯铺地,花童遍洒香花。阿姐凤冠霞帔着身,如火如霞,夺人眼目,将军护守、八马宝驾的殊荣,父皇都在这一场婚礼给予了这个并不受宠的长女。”

“世人皆道齐皇爱女,却不知这只是做出的一场戏。用这一夕繁华,蒙蔽世人之眼,好给自己冠以贤名。”

明王自嘲一笑,面上有远大于这个年纪的沧桑与成熟:“至于之后,燕一夕亡国,阿姐一朝改嫁的事,我想你是肯定知道的。皇宫本是是非地,这等事,又瞒得过谁?或许早已人尽皆知了吧?”

鸾歌长叹一声,其实明王所料不差,湘儿这般忍让退避,不争不抢、不显不露,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这般尴尬的身份,无法去抢,无法去争。

后宫,原本就不是息事宁人的清净地儿。

明王继续道:“所以我想要告诉你的,却并非是这一桩后事,而是另一件事情。”

明王背着手,低头笑了笑,踢开脚下的碎石子,继续道:“但是阿姐有办法。”

“她经常领着我去御膳房找东西吃。她告诉我说:‘小义,我们这不叫偷,拿自个儿儿家里的东西怎么能叫偷呢,我们这是光明正大的取’。

“我问她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进去拿,反倒要这样小心翼翼的。她却脖子一扬,辫子似乎要翘到天上去,叉着腰教育我:‘这叫提高挑战性,正所谓送不如拿、拿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也不知她打哪儿听来的这些歪理儿,我当时年纪小,竟然就信以为真了。

“你知道吗,那个时候阿姐的形象,比秋猎赤膊降伏猛虎的父皇还要高大。”明王微微一笑,似是怀念那段时光,又似笑儿时的自己。

“后来,御膳房经常丢吃的,管事的觉察出不对劲儿,便查的严了。于是我们就又过上了忍饥挨饿的日子。

“不过忍饥挨饿的只是阿姐,她总是把自己的饭菜让我吃,自己吃不饱却从不抱怨。”

“直到没过多久,燕齐之战中,燕国战败,不仅割让三座城池,连带着燕国的皇子,也被送进了进了宫里。”

“我们想着那质子初来乍到好欺负,便商量着去燕质子的所在偷东西吃。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结识了洛哥哥。”

“洛哥哥就是那个并不受燕国待见的质子,但饶是如此,在别国,燕王给他配备的侍卫却还是足够尽职,我们还没进门,刚在外边溜了两圈就给人抓到了洛哥哥面前。”

明王似是十分享受那段经历,面上笑意更深,连带着步伐也更加轻快,像个孩子一般,手上也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动作:

“那个时候阿姐却并不害怕,还一脸无辜又坦然的样子,跟洛哥哥说:‘我们是齐国的长公主和七皇子,想着你们皇子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所以好心和他做朋友,你们怎么可以这般无礼呢?’

“但是却没有人相信。因为我们的衣服比宫人的还破旧,洛哥哥最后想起来,说那个时候他还以为齐国皇宫也有叫花子。”

说到这里,鸾歌也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自然记得,那个时候洛天明白自己在瞎扯淡,但因着无聊,也就听她瞎扯。

最后的结果就是她领着小义赖上了一张长期饭票,而且餐餐美味。

不过还是应了那句“送不如拿、拿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她对一日三餐,餐餐有保障的日子还真不适应,领着洛天和小义成立了一个皇宫机警小分队,专门从御膳房偷熟食,从太液池偷钓鱼,从树上掏鸟窝。

为了证明组织的正规性,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职责分部。

“刚才那个动作,就是我们不外传的暗号。如今看到你和小衍这般情深意切,虽不是亲生姐弟,相互之间却比血亲更为亲密,让我不由想到了自己和阿姐那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