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次,今早一次,中午起床又洗了一次。”
“那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血都没了啊?”牧笛捡起热水壶,失望地说。
“肯定是遭贼了。”
“没事的,天气暖和了,冻疮就好了。”
秦见倒是不担心她的脸,本来想用这血给秦叔试试,不求治好,哪怕能缓解痛苦也是好的,虽然是想入非非,但毕竟他亲眼看到过神迹,至少这血没毒嘛。
“谁他妈这么缺德啊,连保温杯都偷。”
想到这里,他连忙跑回房间看了看柜子里,电脑和五千块现金都锁在里面呢,根本没翻动过,其他地方也一样,人是从厨房后门进来的。
“难道是为了偷血?”秦见嘀咕道,肯定是那两个偷猎者,真后悔没一枪打死丫的。
他出去的时候,看到牧笛正在跟兔子玩,这些白兔的确是可爱,但秦朗不想收留。
“走,走,都回家去,不要四处流浪。”秦见用脚踢着胖胖的兔屁股,但兔子们,根本不吊照。
“哥,为什么要赶它们走?”牧笛说。
“现在没青草,没野菜,我还得去买菜给它们吃。”
系统提示,灵兔信任度,-1,-1。
“……”
这还赖上了?
“哥,过几天雪化了,我去给它们挖野菜。”牧笛说道,好像很舍不得的样子,
“过完年你得去上学。”
“不上行不行?帮你养猪。”
“不行,养猪有什么用,又不能卖钱。”秦见干脆地回道,天知道他该怎么活下去。
“兔屎好香。”
“哪有屎香的,快去把你买的衣服洗了,我来铲屎。”
秦见一肚子怨气,先去把亭子里的炉火生了,待会儿好给牧笛烘衣服。
牧笛拿着衣服准备在水池里洗,秦见看到后,很是不解,“你是不是傻?这么冷的天,不知道烧热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