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一个两手空空的十八岁少年,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就走到了让逐鹿会南北两堂都要仰望的地步。
安如山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去形容在林北身上所发生的事情。
“林兄弟。”
安如山笑呵呵的给林北打了个招呼,然后板着脸看向安可可,“知道回来了?”
“哼!”
安可可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在来的路上她跟林北已经说好了。
这件事全权由林北处理,她只要做到不说话就好。
“一定是可可又耍大小姐脾气,给您造成了麻烦,我在这里给林兄弟你道个歉。”
安如山的态度很诚恳,他不诚恳也没办法啊。
林北笑着摆了摆手,“安老板你误会了,我来这里其实是为了祝贺你寻得人生第二春的。”
“原来是这样。”安如山大松了口气,瞬间起身吆喝道:“达令,快出来见见咱们安家的大恩人。”
林北已经想好了计策,如果女人是为钱而来,到时候只需要演一出安家忽然破产,而另一位比安如山还有钱的富豪又正好聘妻的戏码,就可以试探出虚实。
当然,这事儿肯定不能让安如山知道,要不然就不好引鱼儿上钩了。
不多时,一道妙曼的身影,便缓缓现身。
而在她出现的同时,这偌大的客厅,都充满了一种刺鼻的玫瑰花香。
女人先是微微一笑,便肆无忌惮的坐在了安如山的大腿上。
不过原本一脸妩媚、面带笑意的她,在看到林北的身影以后,表情瞬间变得惊恐无比,“是、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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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狗血第二次尝试近乎主角无敌流的套路去写书。
之前的狐仙系列都是成长流的,为了避免被人说本本书都是用一个大纲写的,所以便再次尝试了无敌流的写法。
因为不大擅长这类型的书,加上不想让读者失望,每次都要修改斟酌很久。
如果抛弃这些因素,我也可以写的很快,毕竟曾经也是手速达到一小时7000字的写手。
但这样写出来的小说真的会好看吗?
当然,我知道更新速度的重要性,所以近期一直在尝试提升手速,相信等到掌握写法以后,更新频率就会上升很多了。
毕竟一天爆更将近30章的事情咱也做过,身为作者自然要为读者负责。
最后,希望大家耐下性子,给狗血一些成长的时间,拜谢。
听完安可可的一番叙述,林北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说白了也简单,就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
安如山在一次商业聚会上,和一名女子一见钟情。
趁着周末的妇女聚餐,直接把女人带回了家,在饭桌上宣布要娶对方为妻。
安可可一听瞬间不乐意了,母亲在她幼时就已去世,安如山可以说是她唯一的依靠。
现在却忽然跳出一个女人,要分割自己的父爱,她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接受。
所以当场就表示自己不会同意这桩婚事。
可安如山娶妻之意已决,两人自然没谈拢。
于是第二天,安可可便用“新妻爱女二选一”的条件来威胁安如山。
至于结果嘛,不用说,人家老安选择了那个一见钟情的女人。
安可可当场就炸了,直接离家出走到了安家别院。
本以为过不了两天,安如山便会心急火燎的来找自己,顺便求爷爷告奶奶的请自己回家。
可半个月过去了……安如山连个电话都没打。
林北听完以后有些哭笑不得,这件事儿说到底,就是安可可自己玩脱了。
再说,这从主宅跑到别院,算个哪门子的离家出走啊!
至于安如山要和那个女人结婚,林北觉得没什么不妥,“安老板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的把你养大,现在你成年了,他想找个伴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你现在跟谁一国啊!”
“我跟道理站一队。”
安可可也知道自己理亏,可仍旧嘴硬道:“我也不是不让我爸找,只是不能找那个女人!”
“为什么?”
安可可斩钉截铁的说道:“那女的不是个好人,跟我爸肯定是为了钱!”
“理由呢?”
“第六感,女人的第六感,你一个男人是不会知道的。”
说实话,安可可这话真没有什么说服力。
不过林北却认同她的说法,当然,和第六感没关系。
一见钟情,这四个字,或许可以成为少男少女们为爱痴狂的理由。
但安如山可不是什么不喑世事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