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脚底下的那个人给踢开,郝建带着冰冷的寒意,走到了董无的面前,道:“你就在这边等你主子,我看他也差不多要过来了,你只需要在他到来的时候,说一句话就行。”
“告诉他,我的名字加郝建,如果有什么事情,就让他过来找我!”
说完,郝建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
“小子,你以为你是……”
本就处于愣神之中的董无,忽然听到郝建这么多的话,他的脸色顿时愤怒起来,吼道:“不管你怎么样,只要你是打伤了我们兄弟,就别想着离开!”
“呦呵?”
郝建有些讶异,看了一眼这个动作,忽然咧嘴笑道:“我还真的没有想过,有一个人会在那么多大汉之中船上西装的……”
“看来还是我的话说的太多了,你就休息一下吧!”
郝建摇了摇头,旋即伸手一拍,在董无那警惕的目光中,轻轻地落到了他的身上,而董无本身也察觉到这力量太轻了,就欲开口嘲讽。
“轰!”
一股巨大的力量陡然传来,狠狠地轰击在了董无的身上,将他给拍飞出了出去,昏迷地倒在地上。
“一切解决,就先回去看一下那丫头还有没有担心。”
拍了拍自己的手掌,郝建脑袋里面想起了林清雪的身影,嘴角泛起了微笑的的弧度,迈开脚步,朝着外面走去。
而就这几步路,郝建的速度确实极其快速,一会就消失在了这附近。
………………………………………………………………
“到了,就是这里了!”
在郝建离开后不久,一辆宾利车就来到了这废弃工厂的大门口,看着那依旧打开着的大门,高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下车!”
三人下了车,就在高建的带领下,朝着这一个废弃工厂的一个方向走去,如果记得,这条路就是那些壮汉押解郝建过去的路线。
高茂与高胜接踵而至,紧紧跟随在高建的身后,脸上那隐隐约约的兴奋,却不能隐藏他们的期待。
很快就可以见到自己那个敌人狼狈的模样了,这种画面,不管是谁,都会绝得很是激动吧?!
高建轻车熟路地带着高茂两个儿子朝着那个小黑屋所在的地方走去,走在路上的时候,他还时不时地给自己的两个儿子介绍着什么。
语气之中免不了要有一种感慨。
在成为区长之前,高建也是在这个废弃的工厂里面当过几年的工人的,只不过后来被调去当区长罢了。
张勇等人等了五分钟左右,一个电话的打进,让张勇命人将郝建给带出来,随意地将他给扔在这里,他们就上了车,开车警车离开了这里。燃文???.?r?a?n??e?n`
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做法,让郝建有些愕然,这些家伙到底是在玩什么?
“去派出所里面玩阴的不来,来这种荒郊野岭,如此好的机会也不动手,反而毫不犹豫地离开,这些家伙心里到底在打着什么算盘?”
郝建摸着自己的下巴,最终还是无奈地耸了耸肩,只因为在这最后的时间点,他看到了大约三十个袒胸露乳的壮汉从那废弃的大门走出来,一个个凶神恶煞,手里拿着各种铁制武器,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
“老大,这个人应就是高先生所要的人了,那些警察已经走了,我们现在就把他给带进去?”
开口说话的是董无的一个手下,而董无则是站在人群中间,全身西装革履,与周围的人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带进去,你们先去好好照顾一下他,我这边需要跟高先生汇报一下。”
那个小弟一听,也点了点头,随后就带着面露平静的郝建,朝着废弃工厂里面走去,在经过董无的时候,郝建淡淡地看了一眼这个董无,也知道了为什么了。
这个董无是高建手下的秘书,这一次过来这边,也是有了高建的命令,毕竟他总不能让派出所的人承包所有吧?这样很容易就把破绽给弄出来的。
他高建又没有什么政治资源,反而是只有他自己,这些情况之下,他如果不小心点,那忽然有一点被人给举报了,那可就真的要哭死了。
“小子,算你命好。”
那个手下将郝建带进了一间封闭性的房间之内,出了这个有些生锈的大铁门,就只剩下一大堆的铁制物品。
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些铁制物品上面,不少都带着鲜血一样的颜色,看着情况,这种东西应该用过不少在人的身体之上。
毕竟这些东西,全都是施展酷刑所用的东西。
“在高先生还没有过来之前,你这条命也不会没有,倒是你这一顿折磨,就别想这躲过去了!”
闻言,郝建嘴角忽然露出了诡异的弧度,笑声带着森冷:“也好,你的这句话我也送给你,既然将我给请到这里来了,你们也就别想着躲过去!”
“嗯?!”
那个手下脸色一怒,这个家伙死到临头还打算嘴硬不成?!感觉自己面子丢了的他,就欲开口让人对郝建行刑,可这时候,忽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声响。
“咔嚓!”
那扣住郝建双手的手铐,陡然发出了一声不堪重负的嘶鸣声,随后直接被郝建给掰成两段,双手再狠狠一甩,手掌微微一缩,双手竟是将这双断掉的手铐给甩了出去!
“你们也试一下我的厉害!”
眼睁睁地看着这警局出来的坚固手铐,在这人的手里却犹如纸张般的脆弱,他们的脸色顿时一变。
更让他们感到生气的,是这个手铐的问题,这个手铐可是锦华区派出所所长的啊!编号上面都写着的。
如果手铐丢了,一旦追查起来,那丢手铐这种事情,也足够让张勇受的了,毕竟这是丢手铐啊!
挣脱了这无所谓的束缚,郝建的脸色骤然一冷,身体在这一刻,猛地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