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琳生起了火,拿出卓隼给他们准备的食物,是当叫胡饼的东西,需要拿在火上烤一烤,变软之后才能吃。
厉雪马上没带任何东西,只能跟着蹭吃蹭喝,沙漠之中水和食物都很重要,所以没有一个人敢浪费。
人吃饱了,三匹坐骑也喂了一些水和食物,它们的食量可比人大多了。
“这些畜生比人能吃,这样下去,我们可支撑不了两日了。”崔琳道。
“支撑不了的时候,咱们就把这些畜生杀了。”段小涯点上香烟,淡淡地说了一句。
厉雪道:“你这人怎么这么残忍?”
“你们女人就是心软,等真到了生死关头,活不下去的时候,我看你杀不杀。”段小涯不以为然地道。
厉雪道:“要杀杀你们的骆驼,我的马不杀。”
“骆驼的耐力比马要大,它们在沙漠中能够好几天不吃不喝,你的马能行吗?”
“那也不杀。”
段小涯懒得跟这小娘儿们解释,总是同情心泛滥,真到要死的时候,可顾不得这么多,求生是人的本能。
特别是在沙漠之中,随时都会丧命,自己都顾不了的情况下,哪有心思去对一个牲口慈悲为怀?
夜色越来越深,段小涯把坐骑拴在砂岩凸起的石头上面,对二女道:“两位美女,明天咱们还要赶路,是不是……嘿嘿嘿!”
厉雪白他一眼:“色鬼!”
“小涯,咱们这么漫无目的地寻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哪儿才能找到时大叔?”崔琳道。
段小涯道:“现在除了这种最蠢最无用的办法,咱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在这个鬼地方,就连手机都打不通。”
厉雪道:“说不定明天会有人家,找个人家问一问,随便再补给一些水和食物。”
崔琳叹道:“越往前走,就越荒芜,想要找到人家可不容易。”
“好了,瞎操心也没用,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段小涯率先钻进帐篷,帐篷里面铺着毯子,他先伸了一个懒腰,倒头躺下。
过了一会儿,厉雪也进来了,她是米国华裔,受到西方开放教育,不避男女之嫌,很快就和段小涯干柴烈火起来。
{}无弹窗两匹骆驼一匹马在沙漠中驰骋,起初厉雪的马超过段小涯和崔琳,但在沙漠中马的耐力不如骆驼,很快就被段小涯和崔琳超越。
崔琳不忘示威地给厉雪一个眼神,让她自己体会。
“小涯,咱们该往哪个方向走?”崔琳问道。
段小涯回忆当时的龙卷风,说道:“当时龙卷风是往北边刮的,咱们往北继续寻找吧。”
三人又走一程,远远地看到对面的沙丘出现一个黑点,静止不动的黑点,渐渐走近,发现是一个人。
“是时大叔吗?”崔琳催动骆驼朝前奔去。
段小涯知道不可能是时不利,因为毕竟这么多天过去,如果时不利被刮到这儿,早就被黄沙掩埋了。
但是既然沙漠之中出现个人,而且是倒在黄沙中起不来的男人,至少过去看一看,没准是沙漠的旅客支撑不住倒下来的,他们有水和干粮,段小涯又会医术,说不定能把人给救回来。
是个中年男人,穿着一件皮夹克,有着浓密的头发和胡子,从脸型看是西方的脸孔。
段小涯搭在他的脉搏,发现已经死去多时,对崔琳摇了摇头。
厉雪骑马赶了过来,慌忙跳下马,扑了过去,叫道:“是西蒙。西蒙,你醒一醒。”她摇着西蒙的身体,然而西蒙没有任何反应。
段小涯问道:“这人你认识呀?”
“是探险队的成员。”
“看来跟你一样,跟队伍走散了。”
段小涯一边说着一边给西蒙搜身,搜出一包香烟,心情大爽,他在沙尾部落这几天,因为没处去买烟,烟瘾犯了十分难受。
沙漠中人一般很少抽烟,因为抽烟容易口干舌燥,那样就会多喝水。
“哥儿们,你都死了,你身上的东西留着就没用了,倒不如便宜了我。”段小涯拿出打火机点燃一根香烟,又开始在西蒙身上寻摸起来,摸出一个皮夹,还有西蒙的一些证件。
然后又把他的尸体翻了过来,赫然发现他的背部出现一个伤口,像是枪伤。
厉雪吃了一惊:“有了杀了西蒙。”
“这儿强盗很多。”崔琳望向段小涯,“会不会是强盗?”
“不会。”段小涯笃定地道,解下西蒙的一块金表,“强盗的话,他们不会不求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