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涯答应一句,迅速跟着王金龙的媳妇朝着蓝头溪村赶去,不久,到了王金龙的家门口,果然看到两帮人马纠缠一起,各种农具挥舞,打的热火朝天。
段小涯喝道:“都特么给老子住手!”
但是魏家和王家打的兴起,谁也停不下来,段小涯知道本地村民就是这种尿性,干架的时候,几头牛都拉不回来,双方相互不服气,谁也不愿停手。
魏秋喝道:“段小涯,这是我们村的事,你小子别来掺合!”
段小涯想到擒贼先擒王,干架这事一定是魏秋这家伙挑的头,这家伙别的本事没有,但聚众闹事的本领,却是娘胎里带来的,手底下养着一帮十里八村的地痞,走到哪儿横到哪儿。
段小涯二话不说,纵身而起,一脚踹向魏秋,魏秋手里正拿一杆铁锹劈人,看到段小涯身影飞奔过来,急忙横着铁锹一挡。
段小涯一脚踹在铁锹手杆之上,魏秋双手虎口震裂,身体跌出四五米远,一屁股坐地下。
段小涯大步走了过去,魏秋还要挥动铁锹砍他下盘,被段小涯一脚踢飞铁锹,一脚踩在他的脸上。
别人喜欢打脸,但段小涯由衷热爱踩脸,喝道:“快让你的人住手!”
魏秋冷笑:“段小涯,你不是有能耐吗?你不让我们魏家人当村长是不是?你这么牛掰,你让魏家人住手哇!”
只听一声惨叫,一个王家人被魏家树一个钉耙刮倒在地,头破血流,嗷嗷直叫,王金龙勃然大怒,操着一柄锄头扑了上去。
段小涯看到两边都打红了眼,喊也喊不住,只能出手了,顿时使开“逍遥游”身法,斜里窜入混乱的人群,一手一个,将扯在一起的人一一分开。
但是刚一分开,段小涯一走,又迅速地扯在一起,段小涯头疼不已,当地人的性格使然,只要一干上架,就跟疯狗一样咬在一起,只要不死人都不带停的。
{}无弹窗段小涯常常在想,如果林素生在大户人家,必是一个能让无数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女人,她的容貌比起水琳琅和方凝,丝毫不见逊色。
唯一欠缺的就是气质,她没有水琳琅的超凡脱俗,也没有方凝的明艳动人,她只是一个朴素的农家女儿,没有文化,也没有新生女性抗争的思想,她是这一片乡土的一个典型。
很多农村妇女都是和她一样,淳朴,善良,没有太高的理想,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完平凡的一生,相夫教子,一生三餐,就是一种幸福。
只是,林素要比她们漂亮的多,所以在潜意识里,段小涯总是觉得,她不应该像其他村妇一般平凡。
她是一个生错地方的女人,她投错了胎。
段小涯为她还了彩礼,就相当于为她赎身,若在以前,段小涯想都不想,就会将她据为己有,毕竟林素生的那般动人,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拒绝她的委身相许。
但是现在段小涯的思想已经渐渐发生改变,再也当初那个没有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看到一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小伙伴就忍不住要叫嚣。
现在的段小涯,远比常人经历更多的事情,看过更多的女人,所以他比较冷静,注视着林素:“素素姐,你想要的生活,我可能无法给你。”
“小涯,只要能够跟着你,吃再多的苦,我都不怕。你知道的,我很能吃苦的。”林素明亮的眸子真挚地看着他。
“素素姐,其实……你不必为了报恩而委屈自己的。”他一点都不想勉强林素,他不过给了安大义五万块钱,对他而言不过九牛一毛,林素如果因为心怀感激,就此以身相许,那就大可不必了,他不想把她当成一件商品。
林素微微低下了头,声细如蚊:“小涯,我不是为了报恩,而是……而是……我好像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你了。”
是的,林素从来没有体会过什么是爱,她是因为父母之命嫁给安大仁,但是洞房之夜,安大仁马上风就死了。
之后,她变成了克夫的黑寡妇,当年垂涎着她的男人,也都渐渐对她敬而远之。
只有段小涯,他似乎一点都不害怕她的不祥,始终待她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