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宛天城,刚刚开始还是一条很宽敞的官道,可是走了不过两个时辰,就直接弃马进山了。
山道蜿蜒曲折,就是他们这些会武功的走起来都十分的艰难,不要说普通人了。
古悦虽然有武功底子,可是她这副皮囊却是千金小姐,一天过去了,她的脚居然走出血泡来了,晚上在山里过夜的时候,赫连宇打来热水,轻轻的帮她泡脚,疼的她倒吸一口凉气。
帐篷前升着两堆篝火,一堆篝火在煮吃的,令一堆篝火烧着热水。
入夜,山里更冷,已经是二月的天气,冷起来和寒冬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区别。
赫连宇找来一块石头,让她坐在石头上,然后端着一盆热水走过来,“脚气血泡了吧?用热水泡一泡,然后再本王给你上一些药粉,很快就会不疼了。”
苏雅风的事情让他们两个人冷战了几天,到了宛天城以后,才慢慢的和好的,和好以后,两个人似乎更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了。
特别是古悦,每当看见苏沫沫郁郁寡欢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十分的幸福,毕竟,自己身边这个男人是自己最爱的。
赫连宇下午看见古悦走路的时候就有一些不对劲,姿势摇摇晃晃的,眉头紧蹙着,以他行军打仗的经验,便知道她是脚磨破了,他本来要背着她走的,可是她死活不愿意,只好扶着她走了。
不远处,苏沫沫坐在篝火边发呆,双手撑着下巴,看着那跳跃的火光,眼神空洞而迷茫。
欧阳顺天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她也没有察觉。
“傻丫头,你干嘛这么死心眼呢。”
欧阳顺天一说话,才把她的神识给拉回来。
“师父,您说什么呢。”
“说你呀,你干嘛死心眼,一直想着赫连隶那个死小子呢?难道这世界上的男人死光了吗?”
苏沫沫无奈的一笑,将目光重新投注在面前的篝火里,“我没有……”
“你别瞒我了,我虽然年纪有些偏大,但是还没有到老眼昏花的地步,这次跟你见面,你一直都是闷闷不乐的,不是为了那小子还是为谁?你是一个聪明的丫头,有些事情既然已经成了定局,那就不应该去想,彻底的忘记才是明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