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白日依山尽

回唐 锦衣夜行 3492 字 9个月前

直把方炎看的一阵子的心里发毛,方老爹才开口问道:“说,又是从哪里偷来的鸡,这村里哪家的鸡不是金贵的什么似的,你怎么可以干出这种事情来。”

“打住,打住。”方炎连忙叫停了老爹,一脸黑线,敢情在老爹眼中自己还是这样呢。

方老爹正准备大肆教育一番时,突然住口了,刚才只是习惯,现在儿子早已不同往日了。

方老爹显然也意识到了,刚才他只是太习惯了,以前方炎手中一旦出现什么好吃的,那绝逼是村里某家顺来的,最常见的就是鸡蛋了。为这事,他这张老脸没少挨家的道歉。

“哪来的?”收起准备教育的长篇大论,方老爹正经地问道。

“王老太太给的,我不是去给他改良马桶了嘛,这算报酬。”方炎道。虽然心中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哪有报酬用鸡来抵的,而且对方也付了钱。

经过方炎这么一说,方老爹顿时放下心来,一双黑乎乎的爪子已经按在了鸡腿上,刚要撕下来又换了个地方:“爹吃一点就行了,这鸡腿你吃,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于是乎,夕阳下,茅草屋前的门槛上,一对穿着破烂的父子席地而坐,慢慢享受起了鸡肉带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儿啊,以后这个家你来当吧,爹没用,一辈子都没能让吃过一只鸡。”

“爹,你说什么呢,以后额们家会经常有鸡肉吃的,放心吧,有我呢。”

“这鸡肉真香啊。咦?你小子怎么吃的这么快?好东西要慢慢品尝,哪有你这么败家的啊。”

第二天,方炎就准备着手花露水的研制了。材料准备自然就是父子二人的事情了,方炎负责去镇上买酒和蒸馏的器皿,方老爹则是去田野里找七叶枝花和其它几味香草。

“呦,这不是方老爹嘛,这么大清早就出去干活了啊。”洗衣服回来的张寡妇正好碰到了背竹篓的张老爹。

“是呢是呢,闲不住啊。”方老爹应喝着。

“我说你这人真是不会享福啊,皇上都封赏了,你还这么吃苦干活干啥?”张寡妇笑道。

“哎,不能靠着封赏过一辈子啊,该干的还是要自己干。”方老爹感觉倍儿有精神,张寡妇对他是越来越热情了,虽然双方都没有表示什么,可方老爹就像是重新活了一回,人一下子也年轻了许多,别过张寡妇,方老爹脑子里就想着女人的事情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那可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即使是张寡妇这样的,他也不敢动什么心思啊。想着想着,就连步子都变得轻快了,这一切都是自己那宝贝儿子带来的啊!

张寡妇确实有了那么一点意思,当然,跟方炎刚刚得到皇上封赏的五十亩良田不无关系。这跟后世的拜金完全没有关系,以前方老爹是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还要经常靠她这个寡妇救济,家中的羊奶隔三差五送给方炎这娃,这种情况有什么意思都是白搭。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看着方老爹渐渐消失在山坳里的影子,张寡妇轻轻叹息了一声,都是苦命的人啊,一个大男人活了十几年都没女人在边上,幸好上天有眼,给了个聪明的儿子。

“咳咳……那个,白日依山尽……”方炎忐忑地饮了一句,这诗按历史推算,至少要到五十年后才会出现,他现在借用一下应该不会有破绽吧。

只是,这毕竟是抄袭别人的,心中还是非常忐忑的。

不过他心中虽然忐忑,听到这一话的王淼函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而且将兰花也拉住了。

“白日依山尽……”王淼函默默吟诵着,小脑袋瓜子上下点动着,口中说道:“不错,不错,好句。”

一边念着,一边期待地看着方炎,大眼睛扑闪扑闪,如无数的小星星在晃动。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看到王淼函的表情,方炎终于确定自己没有露出破绽了,否则刚才她就已经听出来了,虽然史书上说这诗要到五十年后才出现,可谁知道记录的准不准确。

这大概就是所有抄袭者的忐忑心态吧。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方炎一口气念完,这对他来说当然只是小菜一碟,放在后世,这首诗都成儿歌了。

然而,那边的王淼函却早已震惊住了,樱桃小嘴张大的能塞下一个鸡蛋,大眼睛里小星星直冒,这诗真是眼前这男孩子随便就作出来的吗?

念了几年私塾的她,天天就是跟这些诗作伴,对诗词的鉴赏早已达到了一定的境界,那水平放在后世,绝对能够与那些研究唐诗的大学教授一比,毕竟这年代,念书基本上就等于背诗。

句子流畅工整,宛如神工鬼斧,改一字都难。更让王淼函震惊的是,这首五言绝句里面包涵的气势!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虽然眼前的只是一条小河,可他却仿佛看到了大海一般,最后两句更是哲理无比,引人思考。

“好,好,好。”王淼函完全进入了诗中所带来的美妙意境,就连周边的事物都完全忘记了,只是嘴角模糊地念着:“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了,可不要吓我啊。”一边的兰花却是大急,这都是怎么回事啊,这小子不过是吟了句诗,自家大小姐怎么就跟入了魔一样?

始作俑者的方炎也没有想到,自己抄袭来的一首诗,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

方炎不理解很正常,因为这首诗虽然气势恢宏,意境非凡,能写出这首诗的人必然心胸宽广如海,非大志向大才情的人,不可能作出如此气势恢宏的诗句来。

然而,后世的方炎只是被老师像鸭子一样逼着背会的,哪里有时间去思考其中的意境志向?

而王淼函却完全不同,她不仅仅诗词方面的造诣很高,而且还是个非常爱动脑筋的女孩,毕竟读私塾完全是她个人爱好,女孩子在这年代是不能上考场的。

在这样无拘无束无压力环境中,倒是学习诗词的最佳环境了,平时的她也没少自己吟上几句,只是今天和方炎所作的一比,那就像是秃了毛的鸭子和美丽的天鹅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经过兰花的一阵摇晃,第一次听到这首诗的王淼函终于从那种奇妙的境界中回过神来,脸色潮红,那是激动和兴奋后留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