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据理力争

官途迷局 平湖荡舟2276 2072 字 11个月前

“咳,没有新的意见了,我来说两句吧,刚才袁自立同志发表了意见,我认为有一定的道理,县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分干部,做的好,县委对纪委的工作是满意的,不过,在对干部的处理问题上,还是要教育从严、处理从轻的,纪委按照县委的这个意见,重新讨论,下次的常委会,再来研究这件事情。”

散会以后,袁自立离开会议室,准备上车的时候,王海涛从后面赶上来。

“袁县长,今天讨论处理干部的问题,我不知道你是这么想的,先发言了,真是不好意思啊,你可不要见怪。”

“王书记,你说哪里话,你是管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当然要发表意见了,我事先没有和你通气,还要请你谅解啊。”

“哪里,袁县长今天的发言,对我触动很大,纪委要处理干部,更要保护干部,如果没有这样的认识,纪委和检察院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袁自立接到了检察院检察长贺耀明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贺耀明用请示的口气,要求将业龙镇副镇长移交检察院处理,袁自立没有客气,直接要贺耀明给杨斌书记打电话。不一会,杨斌打来电话,说是市检察院接到了检举信,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都做了批示,要求宣施县检察院查证落实。袁自立在电话里明确表态,不支持检察院的要求,县委还没有讨论结果,检察院就要依法办案了,什么意思,不听县委的领导了吗,如果是这样,叫县检察院直接听市检察院的领导就可以了。袁自立的话语有些尖锐,杨斌在电话里劝袁自立不要激动,这件事情,检察院一定要办,县委是不好过分干涉的。

或许是贺耀明听到了杨斌转述了袁自立的话,下午,贺耀明来到了袁自立的办公室,带来了市检察院领导的批示,一再解释,检察院是按照上级的指示,依法办案。检察院是双重领导的,市检察院是县检察院的直接领导。

袁自立重申了自己的意见,表示,不会干涉检察院独立办案、依法办案,不过,县委对如何处理业龙镇副镇长还没有明确的意见,希望检察院慎重考虑。

淮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来到了宣施县,他们是专门为业龙镇副镇长的事情而来的。

袁自立再次感觉到了异常,这是什么意思,自己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了,检察院为什么一定要办理这个案件,而且,市检察院专门为了这件事情,到宣施县来,看来是高度重视了,一个普通的副镇长,还不会入市检察院的法眼,究竟是谁在后面推动,袁自立不会相信是造纸厂厂长的家人,他们还没有这个能力。

吃饭的时候,杨斌和袁自立都表明了态度,杨斌这次没有说软话,明确表态,县委不赞成检察院插手,县委还没有处理意见,就是有处理意见,多半考虑不移送。市检察院的领导坚持要处理,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当然,吃饭的时候,他们是不会争执的。

51假期之后,县纪委重新讨论了对12名干部的处理意见。5月4日晚上,杨斌主持召开了常委会,专门研究纪委的处分意见,常委会通过了业龙镇副镇长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决定不移送检察院。

常委会讨论的事情没有什么保密性,袁自立的话语,几个被处理的干部很快知道了,业龙镇副镇长专门到了袁自立的办公室,表示感谢,激动之余,竟然流下了眼泪。

袁自立的心思总算是从造纸厂事件中转移出来,这件事情,虽然处理的不是很满意,总是还在掌控之中,自己的意图,干部职工也知道了,算是不幸中的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