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行人就到了能与火辣辣的日头肩并肩的积云峰顶,易步群领着一行人又往一侧的小径绕下去,到了背阴处的观云府。观云府便是每年来龙门大会的人的住宿场所。易阚把两人领进了易家对面的一间背阴屋子里。
两人熟门熟路地放下了包袱,坐在案前休息。
易阚略有歉疚之色道:“姐姐,好像实在是腾不出更多的房间了,只能让你们住在一起了。”
凌修翰大方道:“无妨,这一间房间足够大了,夜里将屏风展开便可。”
凌江仙对凌修翰的话不以为然,心道她是无所谓,只是怕万一夜里你俩要干点什么,那打扰了你们可就是我的罪过了。
背阴的屋子的确凉快不少,凌修翰脸上收了汗,和易阚又闲话起来。
阔别了几年的积云山,凌江仙一时之间也有些想要故地重游的兴致,打算出去看看,便朝外走去。
她一打开门,发现杜鹃还在门口。
康乐温驯,早被易家门生代劳牵去了马房,可杜鹃的脾气,那可是大得很,虽然肯被别人牵着,但谁敢去牵?
没办法,谁教现下杜鹃只听她的话呢。也不知这杜鹃是怎么回事,自己明明和孟君遇对立,偏偏他的马脾气那么大却肯听自己的话。
凌江仙道:“好杜鹃,不和你计较,多谢你一路驮着我的苦劳,还难为你和我们一起上了积云峰。你也莫要不高兴,你这一路要是驮的是孟君遇啊,估计要更累,哪像我呀,毕竟那么轻……”
杜鹃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竟然把马头转向她,还朝她眨了一下眼。
凌江仙惊叹!
惊叹完了又想笑,这马可比孟君遇有趣多了。
不过杜鹃一直待在门前总不是办法,凌江仙打算把它牵去马房。她便牵起缰绳,带着杜鹃往另一个方向去。
才到了马房,便见马房处有一群艾青色衣衫的人,这艾青色服饰凌江仙熟悉得很,是桓州罗氏的人。
她自然是对桓州罗氏没存半分好感,此刻见了,心中顿生厌烦,甚至在瞬间,心中还窜起了一簇火苗。
那几个罗家门生从未见过她,或者说,没未过这样俏丽的女子。凌江仙面无颜色地牵了杜鹃走过,这些人一时间皆停了说话,盯着她看。
未几,果有出头者搭讪开口道:“姑娘也来马厩寄存良驹?”
即便是搭讪,这说的话也太无水准可言了,否则我牵一匹马来马房,还有其他事可做?午睡?共膳?又或者颇有雅趣般与马诉衷情?
凌江仙正是心中不屑,又一人道:“从未在往届龙门大会上见过姑娘,不知姑娘是哪一家的门生?”
呵,哪一家?哦哟,怕说出来吓死你!
凌江仙只欲快些将杜鹃牵进马厩,毫不客气地瞪人一眼,冷若冰霜道:“本姑娘是霆山凌江仙,你可信?!”
原以为众人会哗然,或者对“凌江仙”这三个字有些忌讳,哪知人笑道:“信!可以信!”
“姑娘绝色!当真可比霆山第一美人!”
“用临江仙子比拟,不为过,不为过!”
……
哇,好生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