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身也和美国的社会环境,以及人文背景脱不开关系。
众所周知,美国本来是一个移民国家,没有太深远的历史背景,国民大都来自于世界各国,血统十分混杂,体现在外表上,就是各种不同颜色的皮肤、眼瞳以及毛发。
美国从一战时期开始发家起步,二战时期开始大步前进,取代了当时号称日不落帝国的英格兰,逐渐成为西方国家的领头羊。
直到现在,美国在大多数华人的眼里,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的代名词。
或许正因为移民国家的背景问题,美国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历史,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美国人”。这个国家里所有人民的祖辈,其实都是从其他国家移民而来的,因为种族不同,背景不同,血统不同,各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如果说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华国,本质上就是一个巨大的饭碗,每一个华人都是一粒米饭,血统和外表一样,根源和背景一样。
当所有华人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方华国。
那反过来说,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就如同一个巨大的汤锅,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食材,有土豆,有玉米,有火腿,有熏肉……
世界各地的食材都在这个汤锅里聚集,每一种食材都不一样,又来自于截然不同的地方,有着各自的味道。
当这些食材全部聚集在一起,就炖出了一锅五味陈杂、色彩斑斓的汤。
而这个盛汤的锅子,也就是如今的美国。
比起华国的纯粹和单一,美国却是缤纷而多变的。
因为移民背景的存在,美国的民众总是充满了个人特色,并且性格习惯各有不同,即使是美国政府也无法用统一的规定来约束他们,反而还要争取他们的认同,才能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
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人的自我个性非但没有被压制,反而被最大程度地展现出来,社会风气开放,对个人权力的重视甚至超过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