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老的战国时代,大夫是仅次于“三公九卿”之下的高官职位,有一些甚至是皇室宗亲,职位可以世袭,并且拥有自己的封地,意义大致与后世朝代的侯爷、国公爷差不多。
所谓的“刑不上大夫”,也就是说,一个官员的职位如果达到了大夫以上,以至于更高的三公九卿,那他便可以免去刑法,不能再被随意用刑。
这其实就是对高级官员的一种特权保护。
而这种特权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对不同人的一种歧视和区分,把上等贵族和下等平民明确的区分开来。
这无疑是一种贬义。
和后世号称的“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截然不同。
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考虑,这样的律法同样也是在说明——在不公平的战国时代,哪怕你是一个普通人,只要你有能力当上高官,同样可以享受到贵族的特权。
这样一想,不公平的律法,反而就变成了一种振奋人心的特殊的激励。
这是尊重有能之士的体现之一。
而清朝呢?
清朝的奴隶制度如果整合起来,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
——皇帝就是主子,全天下都是奴才!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甭管你是贵族后裔,是武将后人,还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只要你不是皇帝,那你就是一个奴才。
一个生死掌握在主子手里,主子叫你活就活、叫你死就死,连反抗资格都没有的极度卑微的奴才!
这就是清朝的畸形制度。
它把皇权高高捧起,却把皇权之下的其他人,一个不少的统统踩进泥里,用贬低所有人的方式,来衬托唯一一个皇帝的至高无上。
这和其他朝代是截然不同的。
即使是在几千年前的秦王朝,秦始皇同样也是大权在握,地位至高无上。
但他所制定的严酷律法,却从来不曾贬低自己任何一个朝臣和百姓,更没有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