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每个人都有的、最朴素的心意了。
罪犯愿意配合警方的行动,并且没有半分条件——这对警方来说,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即使警方对此有些将信将疑,并不敢完全相信,但总体来说,罪犯愿意配合,总比胡搅蛮缠或者提出一些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求要好。
两名武警也是这样想的。
原本以为负责人和警方高层已经达成共识,他们也已经顺利进入了地下室,找到了藏着证据的保险柜。
所有事情已经做完了百分之九十九,只差最后这一步……
可偏偏可是这一步,负责人却突然收手,还说出这样的话来,难道是想反悔?
两名武警的心里同时敲响了警钟,眼神一下子变得凌厉起来。
另一名武警的性子稍微冷静些,虽然也对负责人事到临头再来提条件的行为心里恼火,但也没有像同事那样喜怒形于色,闻言只是冷冷说道:“那你想要怎么样?”
其中一名武警的脾气比较急躁,一听这话便有些怒了,冷冷的瞪着负责人道:“为警方提供线索本来就是公民的责任,你还想要什么表示?!”
负责人冷笑了一声,懒得理会这种话。
什么责任不责任的。
他要是把这点放在心上,就不会做出那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对一个罪犯讲公民责任,这不是搞笑吗?
其实在出发之前,警方也曾经试探过这位负责人的目的、
想看他拿出了这些线索,是否打算和警方交换条件,比如争取法庭轻判,或者戴罪立功获取减刑之类的……
毕竟他这一次举报有功,又提供了不少有用的线索,只要他提出的条件不是太离谱,警方倒是也愿意争取一下。
想要马儿跑,就不能不给马儿吃草。
同样的,想要获得有利己方的证据,也总要拿出一些好处来,对方才会愿意交换。
只不过,这种“好处”,必须是不违背警方的底线,可以接受的条件,警方才能允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