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根据职位的不同,分工在深宅大院的每一个角落里,从衣到食到住再到行,每一处都少不了他们的工作和勤劳,卑躬屈膝的服侍着各自的主子。
而那些能被称为主子的人,则只需要付出极少的一点工钱,以及提供给这些丫鬟下人的庇护,就能尽情享受他们的伺候和效忠,哪怕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都没关系,主子只需要懂得享受就行了,剩下的事情自然有人为他代劳。
古人常说主仆有别。
这种身份和阶级上的差距,便是封建奴隶制度最显著的特点之一。
这样不公平的规矩和制度,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根本无法容忍的,因为现代人接受的就是“人人平等”的观念,杀人是犯法的,伤人也要坐牢,但是这些事情放在古代,却都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变得理所当然。
比如说,一个卖身为奴的丫鬟不小心触怒了自己的主子,被主子一怒之下活活打死,这在古代的律法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当主子的人有权力因为各种原因处死自己的丫鬟和下人,哪怕没有原因,只是心情不好随手打杀了一个奴才,那也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会真正觉得他这样做是错的,顶多就是认为做的有点过分,不过这也没关系,大不了多花几个银子,让这个奴才的家人把他带回去好好安葬,别人反而会觉得这个主子非常仁厚。
而反过来说,丫鬟和下人却不能反抗自己的主子,无论是在什么情况、面对什么事情,他们都必须为主子尽忠尽力,哪怕主子要他们去死,或者要一个漂亮丫头的身体,他们也只能乖乖听去办。
不能反抗,不能拒绝,更不能心存怨恨和不满,否则就会被视为不忠。
而不忠的奴才在那个封建的年代里,几乎是没有半点活路,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唾弃,连一个妓子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