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自己竟然能进到书里,陆一鸣一时也不知当作何感。
权当做梦吧,这么想着,他更是无所谓了,淡淡道:“我早把这套书看过了,没什么新鲜的。”
那人有些不甘,眼珠子一转,“你看得到的,都是现在存着的。以前遗失的那几卷,你肯定没看过。”
“哦?这么说来,你只知道地方志里的东西?”陆一鸣问道。
那青年白净的脸上浮起一丝忿忿:“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莫要瞧不起人。”
“那我考考你,若你答得出来,我就跟你讲个故事。”陆一鸣想了想,“你可晓得,有种法子,可以移魂换皮?”
那青年得意地笑出声,“哈哈,我知道移魂的法子有三种,你想听哪种?”
“最简单的。”
“成仙。”青年一本正经地道,“只要你成了仙,要移魂换皮不是弹指之间的事么?”
“……简单?”陆一鸣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成得了仙,还用问你。
“比起后几种法子,这个法子已经是最简单的了。”
“那第二种法子呢?”陆一鸣追问。
青年挑着眉斜睨,“我一天只讲一个,也只听一个故事。现在到你了。”
陆一鸣没办法,便懒懒地学着说书的口气开了腔:“话说金陵镇有户巨富人家,姓陈……”
愣是把陈记灭门血案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讲了一遍,只是在他的故事里,悬而未决的凶手是陈谨之,硬是把陈谨之描述成一个为夺钱财雇凶屠亲的不肖子。
听到故事的结尾把陈谨之绳之以法的时候,那青年忍不住拍手叫好,“这个故事好玩。改天再来讲讲别的。我困了,要睡了。你去吧。”话罢,上前推了陆一鸣一把。
陆一鸣全身打了个激灵,从书堆里醒来,抬起头。
书桌上的煤油灯芯已经烧到了末梢,快要熄了。
窗外,夜色正慢慢褪去,月之既落,东方之既白。
陆一鸣趴了一晚上,腰酸背痛,随手盖了煤灯,正打算到床上睡个回笼觉,门外忽然有些响动。
有什么东西似乎在门上摩挲。顶得这老门依呀作响。
贼吗?
陆一鸣发笑,真会挑地方,径直打开门想看看这瞎了眼的贼胆子有多大。
却看到门外倦着一团乌黑的东西,在寒风中簌簌发抖。
愣了一下,细细一看,竟是一头驴。
那驴瞧见他出来,显然受到了惊吓,跳起来后退几步。
咦?
这毛色,这耳朵……这不是,莫老道的小毛驴吗?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陆一鸣气不打一处来,把小毛驴牵进屋里,拽着它的耳朵,故作厉色问道:“你主子呢?不说,我就把你耳朵割了泡上蒜米当下酒菜。”
那小毛驴昂昂昂地叫了起来,似乎在争辩什么。
陆一鸣火气更盛,回笼觉也没心思睡了:“得得,别昂了。我哪听得懂,直接带我去找他!”
那驴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