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里还是有聚居地的,像小镇一样的聚居地。
这一天,小镇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漆黑的斗篷将他从头到尾遮的很严实,只有脸部的黑纱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对方脸部的轮廓,聚居地里像这样的人有很多,没有人有兴趣真正看看对方的真面目。
林夕抱着小白,从楚迷的日志里可以知道,像这样的聚居地是有旅馆这样的地方的,住一夜差不多一个银币的样子,但林夕并不打算这样做。
因为聚居地的旅馆,想要住下去,不仅要有钱,还得有命。住旅馆的,差不多都会被聚居地的亡命之徒盯上,这几乎成为了聚居地这种地方的潜规则。
林夕很低调的进了聚居地,小白显然没有将她变成男人的那个能力,它只能借着匕首的力量将她的声线变得低沉粗哑,所以林夕只能凡事低调,自求多福。
聚居地的房子都很破烂,像是随意用砖头垒好后涂了一层敷衍的白漆,垃圾随处堆积,蓬头垢面的乞丐更是随处可见,而这里。之所以会有聚居地,完全是因为有水源。有一条黑水河穿过聚居地,流向不知名的远方,而这条黑水河,来自于魔鬼森林。林夕随着楚迷指着的方向走,在森林外面遇到了这条河,估计是从没有人敢去的魔鬼森林流出来的水,还是处于上游,所以虽然叫黑水河但勉强还是很干净的。林夕抱着小白洗了个战斗澡以后就顺着水流走,很快便找到了这个聚居地。
人总是害怕孤独,但面临人群的时候,又禁不住开始渴望孤独。
林夕抱着小白,走的很慢。
她找到了一个干净的角落,铺上原来做包袱的布,坐了下来。
原来还是有人注意这个生面孔,但看到他只是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之后,便没有人再注意他了。
林夕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潜伏,在这个聚居地潜伏,学习别人的生活方式,说话方式,掩藏身份的同时,尽量让自己融入这个世界。她不可能永远在深山老林挣扎,人类的聚居地才是活着的总旋律。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
林夕很机智,她没有在一个地方多呆,两天换一次蹲守的地方,因为一直呆在一个地方不去寻找食物也能活下来会让人起疑,偶尔,她会去找乞丐闲聊,表示自己是个毁容的吓人的悲催人士后,委婉的从乞丐那里打听了一点儿东西。
林夕从灰那里得到很多灵感,例如从垃圾堆里扒出一根绷带把脸缠的乱七八糟,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保证日常的同时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可怕。耳朵更是重点保护部位……因为大家的耳朵,都是尖的。
从乞丐那里知道,聚居地有一个煤厂,有力气的乞丐可以凭借劳动力换取食物和干净的水。
战五渣林夕表示力气活不适合她。
这半个月靠着难吃的烤肉也撑了过来,压缩饼干她一个也没动。
“森,你怎么不去煤厂?又从垃圾堆里翻到食物了?”男人的声音粗犷爽朗,他穿着花裤衩,上身肌肉虬结,沾满了黑色的煤灰,他狠狠的拍了拍林夕的肩膀,充满了一种让人无力吐槽的男子气概。
林夕几乎被他拍的吐血,每一次和这家伙的对话都充满了骨头散架的危险,她顿了半天,才说,“……今天翻到了半块黑面包。”
声音粗哑难听。
森是她的化名。虽然没有什么必要……当总能带给她一种身份转化好像很流弊的快感。
“哈哈,你真是个幸运儿,我今天搬了很多煤,大概可以换三四块黑面包和几瓶子水,当然,森,你知道它们还不够我塞牙缝。”男人惋惜的说。
男人有一头烂大街的金色头发,被煤灰染的脏兮兮的,眼睛是蓝色的,很明亮,虽然皮肤和类人一样很黑,但林夕在他身上,总能感受到属于她那个时代的乐观和爽朗。
也许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善良和同情,但能让她感受到这种感情的人,也是很值得珍惜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