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的男主哟,我要来吃你

金之栋眼睛一转,顿时嬉皮笑脸起来:“那怎么成?明天他就走了,请了半个多月假呢!等他回来再给他也不是不行而且皓子你不得请学姐吃顿饭啊?”

“真空包装不会坏的,等半年都没事。至于吃饭就不用了,小事,你们也是我直系学弟。”秦饴和摆摆手。

一顿饭吃完,秦饴和结了帐先走了。

萧皓正打算拿起外套走人,却瞅见林睿盯着他瞧。

见他看过来,林睿阴阳怪气地说:“皓子牛逼啊!不动声色的搭讪最为致命,沉默的男人最诱huo啊!”

“”萧皓懒得解释,拿起自己的外套站起来就往外走。

“行了,老三!你又不是不知道皓子这方面迟钝得很,班花给他抛媚眼他都觉得人家眼睛抽筋了呢!”金之栋打圆场。

然而林睿情绪好不起来,他看着萧皓的背影气呼呼地说:“瞧瞧他那样儿,这段时间对咱们爱搭不理的,哦碰见秦饴和了话倒是多起来了!还[学姐回复过?]我可去他的吧,后面多少人回帖嗷嗷喊女神!”

不出意外的话,这军粮会在金之栋那儿留着,等到萧皓去接他。

这段时间里,他必须去购买大量的、最起码足够短期内两个人吃喝的水、压缩饼干、自热米饭,末世里好不好吃不重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今天晚上,他觉得自己也算借这个机会刷了个脸,起码现在秦饴和应该能记得他吧?

至于林睿怎么想,他一点儿也不在乎。末世里,林睿没管宿舍其他人死活自己开车跑了,虽然没什么好指摘的,可记得这事儿的萧皓显然不可能把他当兄弟的,那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人性还没完全消失,他连借下车带他们一起离开学校都不肯。倒是金之栋他曾经和自己成了患难兄弟,一起逃命。

现阶段,萧皓的任务就是弄好自己的“基地”,然后秦饴和他只能尽量争取能从对方身上多刷点好感度,至少能让他在末世后弄一把枪和一些子弹来。

抛开吃他血肉的仇不谈,末世里秦饴和也没那么糟糕,金之栋的那把手枪就是她随手丢的。至少金之栋靠那把枪多活了两个月然后他被偷袭萧皓的人给干掉了。

而那时,他们正奔波在前往南城军区保护区的路上据传闻那儿有秦家坐镇,暂时乱不起来。

金之栋跟秦饴和也就只是学姐学弟的关系,顶多在学生会里算同僚,她就能随手扔一把□□,尽管威力小,是早就淘汰的型号,但子弹可比弓箭快多了。

回忆起这些,萧皓甚至不禁想要是上辈子他没愚蠢到暴露自己的能力,仅仅凭借身体素质,也许他还真得会加入秦家势力,受秦家保护和金之栋一起。

只是没有如果。

这辈子,末世到来后,他不会归顺任何势力,只会选择隐藏自己的“天赋”,做个到处流窜的二道贩子,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他还会尽力保护金之栋,等待末世结束如果它能结束的话。

秦饴和,只是他这个计划的一块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的垫脚石。

吃他肉喝他血的岂止一个秦家,说白了对于他们来说,那只是一个买卖,他们付了钱和资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算要报仇,萧皓的第一目标也是曾经算计过自己的人和囚禁他、折磨他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