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村在西极最东处,而踏霄山颜家,在西极最西,中间隔着大荒漠,黄沙千里无人问津。没人知道这荒漠从何时便有,只知道从有人开始,便有了这么一座极大的,横亘整个西极的荒漠。哪怕偶有枯树残杨,凋花败草,也不过是这漫漫沙尘中的一小点点缀,就像是汪洋大海中的几艘船,浪过来轻轻一打,就翻了,再也不见。
但黄沙再多,风烟再大,也拦不住人的行迹。既然有人,那就必有客栈。
宋乔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账本,轻轻地在上面划了一笔,然后把账本朝桌子上一扔,开始收拾碗筷。连着三天店里只来了一伙住店的,一个男人背着个奇怪的大包,还拎着个孩子。
而现在,她要去给他们送饭。
饭里自然而然地掺进了些沙粒,宋乔已经吃沙子吃了三年,她相信楼上那位男子肯定识得这大荒漠里特产的沙粒子,里面总是带着一股血的气息。但宋乔不怕,人人都明白这荒漠之中客栈就是所谓的安全地点。每个经过大荒漠的人都知道,在这里开客栈的要么是躲避仇家要么是犯了死罪,委实是招惹不得的人物,只要互相不招惹便是了。更重要的就是一旦在这大荒漠之中困住,没了客栈,那就等同于死路一条。
没有人愿意待在这里。可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再迎接这些被大荒漠所侵蚀过的人们了。
天字第一号房。宋乔敲了敲门,里面问了一嘴:“店家?”
宋乔不太想进这客房。客栈每个客房门口边缘都安了个木头架子,是放吃食的托盘摆着的地方。宋乔虽然开了家客栈,可她是个寡妇,自然知道想在这地方多活命,那就少看少说多琢磨。
“我把吃食放在这门口木架上了,客官想吃便取,我先下去给客官喂马。”
招福客栈已经是这大荒漠最深处的一家客栈之一了,平日里只有那些在大荒漠中常驻的人才会总来这里,于是宋乔总能落得清闲。她也曾与其中的几个人混熟过,后来一个一个都见不到了,一问,要么是被人杀了,要么就是被大荒漠吞了,尸首都剩不下。于是后来,就开始不敢和人交心。一来怕伤了自己,二来怕惹上麻烦。
宋乔拎着拖把,准备擦擦地就去喂马。突然听见门外栅栏嘎吱作响,风声渐大,马厩里一阵嘶鸣,这是要变天了。宋乔急忙把拖把往桌边一扔,准备出门牵马到马厩里,免得被风刮跑了去。推门牵完马,随随便便扔了几堆杂草进去,天色就开始大变,无数淋漓的黑色水浪从极远方的天边翻涌而来,同时而来的是狂风挟卷着黄沙。这阵仗宋乔这三年见了数百次,大荒漠的一年之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刮着大沙暴,剩下的时候都在刮小沙暴。
等宋乔回了屋,那男人就坐在桌边,剥花生米给他旁边的小孩吃。宋乔看这男人面色如常,对外面的沙暴视而不见,她就更加确信这是个带着小孩的荒漠浪子,自由散漫没有组织,能活下来全靠他背后拿布条包裹的长大兵器。
“原来整个客栈只有老板娘一人支撑,殊为不易。”那男子看宋乔进屋,把手里花生米轻捏而碎,笑道。
“很长时间了,连个小二都招不到。我家那口子也死了,虽然这荒漠之中人烟稀少,却也不愁。”宋乔往前走了两步,从桌边抬起拖把。
那男子刚想说话,就听见门外隆隆马蹄声,嘈杂人声,马嘶鸣声。如此大风也掩盖不住这些人的声音,可见人数众多。紧接着门就被推开,冲进来二十来个壮汉,把面前布帛一摘,就开始咳嗓子吐唾沫,拨拉自己的头发,从里面抠出大石头粒,噼里啪啦掉在地上。
宋乔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幕,也没说话。为首的那个壮汉来回看了半天,才从他同伙的汉子的胳肢窝缝里看见抬起头的宋乔,干笑了两声说:“那啥,你就是这客栈的老板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