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不如狗(3)

孩子还都已经两岁了?

这是在讽刺她活得无知无觉,是个连老公出轨都不知道的自以为成功的白痴吗?

青筝伤不伤心?当然伤。都快伤死了。简直是直接拿刀子捅她的心一样。

可是她能怎么办呢?委屈求全吗?怎么可能?别说青筝忍不了那么恶心的事情。人家把事情明明白白的告诉她,不也是想让她让位嘛。

那还等什么?留着过年吗?

第二天,青筝到公司上班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封账,保存好各种证据。多年来,公司财务都是她一手掌握,也是因为之前财务上没有任何异动,她才没有半点警觉。

之后,马上搬家,然后立刻启动离婚程序,花最贵的价格,找最好的律师。只求速战速决。

因为公司的资产都是两人婚后增涨的,再加上前夫婚内出轨,是过错方,最终,青筝拿到了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还有每个月五十万元的赡养费。条件就是,初个私人物品,她净身出户,没带走任何东西,没要任何房产物业。

因为青稳行动的及时,前夫也确实没想到青筝会那么绝,都没来得及转移公司的财产,就只能沦为给青筝打工的打工仔。

这时候,再想反悔,不离婚?已经不可能了。

小三气到要死,鸡飞蛋打,以为成功上位,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呢,结果呢,倒是也吃穷不用愁,可是因为要娶她,家里一下子损失了几十个亿,她成了人嫌狗不待见的扫把星,家里老人只接受孩子,死活不肯让她进门,她只能当个没名没份的“女朋友”了。

打完了官司,青筝就立了遗嘱,成立了基金,她死后,全部财产交同基金会管理,除了按月支付父母生活费用,其余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处理完了那些事情,青筝才有时间难过得伤心。

本来只是想坐游轮环游世界散散心,休养一下疲备的身心的。哪里知道,只是睡了一觉,世界便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后来,在失踪了很多年以后,她被判了死亡。然后基金会把她的财产捐给了慈善机构。经过了那么多年,她的财产又增值了很多,这一下子,可不是积累了很多很多的功德嘛!

也是因为这样,系统才有了启动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