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功过不能相抵

灭明 蓝盔十九 3318 字 9个月前

“大人,那这些牛羊呢?”李过问道。

“这些牛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用处,我们又不用耕地,牛的食草量又很大,我们怕是养不起,”李自成轻轻啜饮了口,军中没有好茶,有些涩口,“至于这些白羊嘛,可以留下一些,只是如何饲养,我还没想好,我们的士兵只有百名,恐怕分不出人口来饲养。”

“大人,属下倒是有一个主意,”刘云水今天相当活跃,也许是感激李自成救了他的性命,“我们可以让附近的百姓代养只要给他们些好处。”

“好处?什么好处?”李过盯着刘云水道:“我们自己的粮食都紧张,军饷一文不见,能给百姓什么好处?”

“双喜,不是这么说,”刘云水学着李自成的口吻,“我们虽然没有粮食和银子,不是还有白羊吗?只要将养成的白羊与百姓分成,我想,肯定有百姓愿意为我们饲养白羊。”

“云水这个主意不错,”李自成忽地想到,如果将白羊交给附近的百姓饲养,可以拉近军队与百姓的关系,不但可以将这些白羊隐藏在百姓中,将来还可以利用百姓做更多的事,比如,从百姓中征集火军,将原先的那个小旗解放出来,如果粮食够吃,还可以从百姓中募兵,“只是将白羊交给百姓饲养时,一定要征得百姓的同意,制定合理的分成标准,言而有信,不可欺凌百姓。”

至于那些蒙古人的生活用品,只要随意向西宁卫汇报一下,想来除了他们,还没有人看得上这些野蛮人的随身物资。

接下来就是军功了,参战的士兵是集体立功,至于头功,刘云水的命都是李自成救的,自然力推他这位最高长官了,刘云水次之,而送来蒙古人讯息的王安平占据第三的位置,李过留守镇海堡,论功排在第四。

李自成本来可以让李过的功劳排到第三,毕竟镇海堡大营不失,也是重要的任务,但一来李自成要逐渐培养游骑人员,二来也是要激起士兵们出战的热情,如果留守人员的军功更大,谁还愿意去战场打拼?

“最后一个问题,”李自成将目光瞄向了刘云水,“乃是云山违反军令的问题,虽然云水此次功劳深大,但功过不能相抵,军法亦是无情,哪怕是父子、兄弟。”

{}无弹窗李自成与刘云水将蒙古人的财物席卷一空,不但马牛羊,连日常用品,包括蒙古包、蒙古人挤马奶的木桶都一并带上。

蒙古人的尸体,则是割下首级,用石灰腌制了,准备回去向西宁卫申报战功,尸身就地掩埋,做了这一片草地的化肥。

但士兵们并不善于整理蒙古人的物品,无论如何也无法将所有的物品放到牛马背上,有些士兵就临时充当了搬运工,手提肩扛,然后驱赶着牛马羊东回镇海堡。

刘云水欲待将蒙古人的营地一把火烧了,李自成不许,说那还是野蛮人所为,这里迟早还是属于大明的,没必要烧了自己人的领地,实际上还是担心附近的蒙古人循着火光追过来,他们这两个小旗的士兵,现在简直成了辎重部队,万一被蒙古人赶上来,必然凶多吉少,至少这些物资要打些折扣了。

山路艰涩难行,士兵们又要携带物资,驱赶马牛羊,速度极为缓慢,回到镇海堡,已经是第二天午时了,士兵们饱餐一顿,各自回营休息,而李自成立即召开三人小组会议,这次的会议,一是总结对蒙古人作战的经验以及物资分配,另一个则是关于刘云水的问题。

“大人,蒙古士兵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他们一样是血肉之躯,一枪下去,照样扎个对穿。”刘云水参加这场对蒙古人的第一次作战,而且还亲手刺杀了一名士兵,虽然比不上李自成在关键时刻救了他的性命,但毕竟比李过强些,说起经验,不禁眉飞色舞,还扫了眼留守在镇海堡的李过,心里优势溢于言表。

李自成本来准备教训几句,但想到汉人对蒙古骑兵,一向谈虎色变,现在正是积累信心、克服畏战的时机,先是夸了士兵们几句,然后话锋才是一转,“云水,昨天我们是偷袭,又是在夜色中,真要到了战场上,面对蒙古骑兵,恐怕不会这么轻松,先说说怎么对付蒙古人的弓箭,否则隔着五六十步,就是一阵箭雨,不要说杀人,就是靠近都难,我们人数少,士兵伤不起呀!”

“大人,用盾牌。”刘云水说完,就觉得不对劲,现在他们连弓箭都没有,长枪还是白杆枪,哪里会有盾牌?除非西宁卫好心,给个百十盾牌,不禁想到李自成要将那匹最为高大的战马送给伍少陵的事,心中感叹,果然谋略过人,看向李自成的眼神,就隐隐现出一股亮色。

“这次去西宁卫汇报战功,我会向他们提出盾牌的事,不过,估计希望不大,我们还需要粮食、军饷、铁杆枪等等,西宁卫不可能一次给我们解决许多物资,”李自成想起后世那句有名的口号,“万一不行,我们还有双手,这附近山上树木甚多,自己砍伐过来打造盾牌,虽然树木没有干透,效果会差一些,但总好过没有,”见两人没有插话,继续说道:“要是我们自己动手,我建议将盾牌打造成方形。”

“大人,大明的盾牌,一般都是圆形,我们为何要打造成方形?难道是担心被别人偷去了?”李云水与李过明显不一样,总有那么多的问题。

“这样盾牌,除了我们,还有谁看得上?倒也不怕别人偷去,”李自成笑道:“盾牌制成方形,万一对上蒙古人的箭雨,可以将盾牌合在一起,制成一面巨大的盾墙。”

“大人,属下明白了。”李过向李自成拱手,眼里倒有不少崇拜的色彩,他一贯追随二叔,知道二叔的脑子比他好使,是以一旦遇上问题,自己懒得思索,都是向二叔求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