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尘消摇吐妙言(一)

不平则鸣 宋昙 1962 字 9个月前

她稍稍一顿,含笑看向秦娇娥,问道:“想来娘子也是熟读律法的。那我便想问一问娘子,这案子,该分作哪两种?”

秦娇娥心上一紧,却不得不老实答道:“‘详覆案’和‘奏案’。”

历史上真实的宋朝也是如此,将地方案件分为“详覆案”和“奏案”两种。所谓“详覆案”,就是罪状分明,刑法相当的案子,直接由地方知县判决即可。而另一种案子,称之为“奏案”,顾名思义,便是要奏报中央的。这类案子,多半都是“情理法不协”的案子,情重法轻,有情可原,便必须上报中央,由大理寺复审裁决。

见秦娇娥老实回答,徐挽澜微微一笑,转头看向崔钿,朗声道:“恰如秦娘子所言,世间之案,依照从新修撰的《宋刑统》,应分为‘详覆案’和‘奏案’两种。若是罪状分明,那就要算作‘详覆案’,便该由知县娘子来审。但若是情理可悯,有情可原,法不能断,那便要上报大理寺来审,知县娘子,自然是审不得的。”

秦娇娥闻言,心上稍定,知道任她徐挽澜如何能耐,也是翻不了案的,她费这一番口舌,也不过是想让这夫妇二人得以轻判而已。秦娘子勾唇哂笑,断然不想让这徐挽澜如意,非要将她驳倒不可,随即咄咄逼人地高声道:

“你说这案子‘情理可悯’?我却是瞧不出有什么情理可悯。她吴樵妇,不过是摔伤了右胳膊罢了,歇上十天半个月便是。这十天里不做活又有何不可?她每日砍樵卖柴,又能赚区区几个银钱?难不成缺了这点儿钱,她一家三口便要活活饿死不成?依我之见,此案并无不协之处,该由崔知县审理裁决,大可不必上奏京都。”

崔钿点了点头,把着眼儿,笑看向徐三娘,缓缓说道:“确如秦娘子所说,她也不是非要砍柴不可。这样一来,便没有情理可悯了。这案子,我是审得的。”

徐挽澜却是不急不忙,背手在后,故意重重叹了口气,扮出一脸心痛,口中沉痛道:“这乍一看来,恰如秦娘子所说,这桩案子,根本就是吴樵妇和她郎君自己惹的祸,没有一星半点儿的可怜之处。只是诸位且听我细细道来,听罢之后,必会生出恻怛之心。”

她缓缓踱步,低头看向身边跪着的三人,这三人,便是吴阿翠一家三口。那蓬头垢面,身着囚衣的二人,即是吴氏夫妇。

吴娘子年已五十余岁,面带刀疤,饶是沦为阶下之囚,眉眼间也带着坚毅之色。再看她那刘姓郎君,却是年轻不少,也就四十出头,眉眼俊秀,一表非俗。而另一旁跪着的吴阿翠,是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面黄肌瘦,细瞧那眉眼,却是和父母都不大相似。

徐挽澜声音放稳,缓声说道:“诸位有所不知,吴樵妇早年从军,说起来可是跟在太祖麾下,平定过叛乱的。太祖在时,庆元十八年,吴樵妇二十一岁,年纪轻轻,却已是正八品的武官。庆元十九年,西北叛乱,妄图复行男尊之制,太祖亲征平乱,吴樵妇亦在大军之中。打仗之时,吴樵妇伤了左臂,朝廷给吴樵妇授功的文书里,也提及了此事,足可见得,并非我信口胡说。”

她稍稍一顿,又朗声道:“情理之一,按我大宋律法,有功之人,若是触犯律法,当酌情减刑。情理之二,吴樵妇左臂已伤,多年以来都提不得重物,现如今又摔伤右臂,全然是个废人。人道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可不是秦娘子所说的‘十天半个月’。整整三个月,一家三口,寅吃卯粮,只出不入,难道算不得可怜么?”

秦娇娥冷笑道:“有功的是吴樵妇,她可以减刑,只是她那郎君,却是断然减不了的。再者,我早在邻里之间打听了一番,这吴樵妇家中,虽然收入确实微薄,但断然算不得贫苦,家里多少攒了些银子,便是歇上几个月,也能勉强过活。”

徐挽澜眉眼一凛,冷冷一笑,驳斥道:“我这话,可还没说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