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随意摆摆手,似乎无所谓。程归就迫不及待地下楼去,在楼梯间里跑得咚咚响,穿过空旷的大堂时简直想一路滑着步子。
终于打开大门时,清冽的寒气一瞬间铺面而来,打透大片衣襟,深入到肌肤的各个角落,让程归舒服地“哼”了一声。走下台阶,面前是一大片平整的薄雪。程归一脚踩上去,听到轻微的“吱呀”声响,心情跟着飞扬起来。
在老家的雪天,程归最爱做的事,就是找到一片平整的雪地在上面“吱呀吱呀”地踩着。这个寻常的小举动能莫名刺激他身体里的快乐神经,让他怎么都玩不厌。
所以,回家的路上,程归专挑没被人踩过的地方走,步履间捎带着平日掩藏起来的雀跃。鞋面裤脚全被雪水粘湿,发丝间藏着亮晶晶的小水滴,脸上潮湿而红润。如果地上的雪再厚些再硬实些,那脚感就更棒了。而路上其他的行人则打着雨伞行色匆匆,一脸对雪天的不耐烦。
你说,会不会是因为雪在这里被人厌烦,所以才举家搬往北方呢?
程归脑袋里的小天使和小恶魔不着边际地聊着天。
走在商业街上,经过雪中炭韩料的店面时,程归忽然听到玻璃窗发出“咚咚咚”的响声。转头一看,是老板的小女儿在用小拳头敲着玻璃窗吸引自己的注意。而在她身后的位置上,握着杯子喝茶的男人,正是穿着灰色毛衣的李丛木。
程归推门进来,一脸开心,“我刚才还想着要不要来这里吃晚饭。”
李丛木从茶杯上抬起眼,“那怎么不打电话叫我?”
“我以为你和郝姝在一起啊。”程归坐到李丛木对面,不客气地拿个空杯子倒茶。
小女孩黏在李丛木身上扒拉着他的口袋,“快点儿把手机给我呀!”
店老板见女儿不像话,在吧台那边吼一声。小女儿指着李丛木的脑袋说:“他说好的嘛,让我在窗户边看着,把程叔叔叫进来,就给我玩手机,我白等了好久的!”
程归眨眨眼,“你居然非法雇佣童工,还拖欠工钱。”说着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却不接,揪着李丛木的毛衣晃来晃去,“我要他的!就要他的嘛!”
在眼泪就要掉下来之前,恶趣味的李丛木终于把手机掏出来放到小女孩手里,还很有道理地教训她:“看到没?以后要是再有人让你帮忙叫程叔叔,你可别相信哦。”
程归腹诽:以为谁都像你这么坏呢。
老板过来点单。平时,程归总是一人就餐,吃份明太鱼汤饭很适当。但其实,店里的招牌是烧烤。每个桌子上都嵌着不锈钢的炉灶。有什么比雪天围炉烤肉更有家乡风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