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几乎所有帮工的人撑得直不起腰来,有些人吃不下去了,就把干粮偷着扔在桌子底下或者装在口袋里带回家去。最后,吃饭的人没有忘记把所有的空盘子摞在一起。
事后,孟宪孝出来对人说,那一顿饭,平均一个人吃了三斤馒头!孟宪孝的心里那个疼啊,对他来说无疑撕心裂肺。
广源媳妇继承了婆婆的衣钵,烧香念佛吃十斋。所谓的“吃十斋”就是佛教徒在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这十天吃素,不动荤腥。
一月之内有这多天吃素对于勤俭度日的广源夫妇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对于凤鸣镇大多数人家来说也是小事一桩,然而对于于昭湘来说,比杀了他都难受!在省城时候,一家三口吃饭,所有的肉都被赵氏和于广忆捡到了于昭湘的碗里,这仿佛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一来赵氏和广忆对吃肉没有很大的兴趣;二来看到于昭湘嗜肉如命。他们两个人乐得成全于昭湘。久而久之,于昭湘已经离不开肉了,馒头可以不吃,缺了肉是不行的。然而连细面都舍不得吃的凤鸣镇人谁家舍得顿顿吃肉啊?红面饼子加青菜,于昭湘看都不看一眼,他宁肯饿着肚子。
一开始于昭湘不吃饭,于广源夫妇认为他身体不适,但是久而久之夫妇两个人终于觉察到事情的真相了。这哪里行呢?于广源决心要改掉儿子这种坏习气。
终于在月底借着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初一吃斋的机会,于广源全家人包括自己的两个孙子顿顿红面饼子就咸菜连着吃了吃了四天。
四天来,于昭湘在饭桌上只是象征性地动动筷子,在第三天的时候他的眼窝明显地凹下去,眼光发绿,象一只饿坏了的狼一样。李氏忍不住了,对丈夫说:“算了吧,在这样下去,三儿就饿死了。”
于广源岂能罢休,他冷冷地对李氏说:“饿死是他的命不好,就他这种纨绔习气,留着也是祸害!”
吃完四天斋,于昭湘几乎变了另外一个人,本来就瘦的他现在瘦得像一根麻杆,走路都怕风把他刮倒。在学校里,他哪里还有精力啊,进入教室就开始睡觉,老师们都看到了他的这种变化,都认为他生病了,所以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没有人计较。加官看到他的三爷爷瘦成了这般地步,眼泪在眼窝里直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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