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他确实是受到奥克皇族青睐的勇士,现在也没人会替他出头——狮子都被杀了几十个,相比之下,扎彦的外甥算什么东西?
“阿桑古!”葛什哈大声呼唤自己侄子的名字。
“叔叔!”还只能算个孩子的年轻人提着大铁刀,一脸兴奋的小跑过来。
“他的婆娘,他的牲口和家产,都是你的了!去抢来!”
“嗻!”小孩子今天经历了太多惊喜,现在不仅有了属于自己的铁制武器,甚至有自己的女人了。
屯垦兵把手中的头颅往族老面前一丢,对着所有被惊得目瞪口呆的部落民继续喝道:“我明天就要回镇远城,愿意跟着我去过好日子的,收拾行李在村子门口等我!没有这个胆子的,就穷死在部落里吧!”
几件麻布衣服算什么,天朝人有用比女人肚皮都顺滑的丝绸织成的华服。
几斤细盐算什么,天朝人天天吃的都是这种盐,他们还有更加神奇的细糖。
大铁刀算什么,天朝人掌握着雷霆的力量,这个世界无人可以匹敌。
按照索尼的说法,那个佟忠坚一开始也不过是个庶民灰衣兵,跟自己一模一样。
而现在,他已经可以享受这一切宝物了。
那么,凭什么自己不行?
当然,还有一个小问题。
葛什哈对自己侄子嘱咐道:“以后要说遵命!”
葛什哈在镇远的时候,曾经在闲聊时向索尼提起过这个人。
他当时还不太明白扎彦为什么在已经决定出兵支持天朝人的同时,允许别人这样唱反调——按部落民的规矩,这样做、这样说就意味着背叛,是应该被处死,妻女财产分给其他部众的罪责。
索尼给他的解释是:“扎彦当时在两面下注,他对天朝人能不能攻克畜生的城市以及之后能不能在这里长期站住脚,还有疑虑,如果保留这样跟畜生们有关系的人,将来畜生打回来报复部落,他就有可能保住部落里一半的人。”
真是难以想象,扎彦那样连脑子都是肌肉的家伙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
他还以为,天朝人展示他们无以伦比的力量之前,只有自己打算骑墙观望呢。
“可惜”葛什哈看着仍站在那里狂叫的傻瓜,轻轻冷哼一声:“事实已经证明,天朝人才是最强的,你这个备用品已经没用了。”
“你这个狗奴才!我舅舅扎彦才是这个部落的酋长!你居然敢在酋长不在的时候拿走我舅舅的财产!”
扎彦去镇远城做买卖,一直没回来。对此葛什哈甚至感到有点可惜——如果能在他面前装装比一定很爽。
这个疯狗一样的土著是扎彦的外甥,年纪堪堪20岁,几年前曾经自觉响应兽族王子的征召,参与对西方人类的远征行动。
据他自己所说,伟大的奥克王子非常欣赏他的勇武,部落民没法证实,也只能任他吹牛。
现在,葛什哈对这个说法是一点都不信了——如果真有皇族欣赏他的能力,为何出去一次,居然连把铁刀都没带回来?
要知道,扎彦带人帮助攻城,天朝人可是一口气发了超过1800把铁质兵器(其实大多是伐木斧)。
葛什哈的侄子双手紧握大铁刀,喉咙里发出一阵很像野兽进攻前的低沉吼声。
新屯垦兵欣喜的笑了笑,这才对吗。这种反应才是一个勇士应该有的,而不是像个娘们一样只会破口大骂。
你既然自称勇士,好歹抽出石斧比划两下啊。
葛什哈把手中的口袋扔到一边,动作轻柔的把背在背上的盾牌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