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章 贫穷弟弟莫把爆发的哥当手足

墨法剑 曙光 2224 字 11个月前

陈涉的这位伙伴死于自己的无知和没见过世面,其实陈涉同样也死于自己的无知和没见过市面,这种暴发户的心态和情结,甚至下里巴人从未消除过此等劣根心性。

他一旦身在高位,就忘记了自己微贱身世,便以为他人若是用旧时称呼和礼节相交,便是失礼和亵渎不尊重自己,此等翻脸无恩的货色,就算是侥幸得了天下,也是天下百姓的晦气和祸患。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一朝权在手,忘记贫寒微。

所谓苟富贵,勿相忘还是他成名的言语,真正富贵相忘的不是别人,乃是这位造反起家的陈涉。

他背叛了自己的誓言,自然要应验毁弃誓言的报应。

冥冥之中的鬼神天道难道不记载你的一举一动,任你猖狂肆虐么?

不怪乎这位掀起暴秦覆亡的穷汉子不过三几年便遭了灭顶之灾,身死名灭。

他的唯一功劳是在天下英雄群起而攻暴秦之前揭竿而起,振臂一呼,他是在最黑暗的黎明前啼叫的那只雄鸡。

只是他无能更没有才气才干覆灭暴秦,更不要说与项羽刘邦英布彭越这些英雄豪杰逐鹿中原。

说不定就算是他覆灭了暴秦,建立了自己的江山,比暴秦还要暴虐残酷。

以他的暴发户的佣耕出身,一朝富贵,便是得意忘形,如何成就大事呢?其位不久长,不亦宜乎?

其实虞老之所以不再提及也忌讳他人提及监村官,是怕有人问起明韬老人的事。

毕竟这是他最为有愧的心事,数十年来,惭愧和害怕一直困扰着他,他最怕的是有人重新翻起旧账,他更怕自己重蹈明韬这个他陷害的同僚覆辙。

{}无弹窗以富贵无极之情形应对贫贱褴褛时候称呼礼节,那难免会让哥哥生出弟弟不知好歹的想法。

富易妻,贵易友,岂不是与时推移,顺势而为么?

所以贫贱之交不可弃,糟糠之妻患难富贵与共,世人又有多少有如此道德良知呢?

既然弟弟还以为今日的金銮宝殿乃是昔日的茅屋陋宇,把昔日同患难的哥哥当成情深手足,把今日说话言语里带着十分傲慢,行动之中带着虚矫和一脸高贵的达官贵人当成是那个与自己食则同席,寝则同卧的至交好友,未免是他的多情痴心,也是他的不识时务。

于是弟弟的危险也便来了。

刘邦进入咸阳,打下江山,建立大汉帝国以后,因为没有立下规矩,便也不会晓得做皇帝坐江山是何等的心旷神怡。

就算是当年他目睹秦皇巡游时候的壮丽威风,发出大丈夫当如此的感慨,也不过是一时的意气羡慕,说不定说说就忘记了。

况且一旦遇到危险,被人追杀时候连老婆孩子都一脚踢下车的慌不择路,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模样,早就把那些羡慕和豪言壮语抛到爪哇国了。

如此冷血残忍的家伙,居然能够上位为天下元首,百姓的晦气和堕落,该是如何难以启齿呀!

以村镇基层干部亭长身份,怎能知道天子富有四海,天下子女玉帛皆供其所欲的豪奢呢?

那些个一起起事打江山的兄弟鸡毛鸭血,蝇营狗苟,吹嘘吆喝,聒噪不堪,还依然勾肩搭背的和带头大哥刘三哥称兄道弟,直到叔孙通刘敬萧何之辈建立了等级规矩,为大汉朝立下法度,天子的威仪阵仗才算是小有规模。

直到他的玄孙汉武皇帝,消灭了一切朝廷与民间的反对声音,罢黜百家,世事定于一尊,皇帝权威才算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不过就算是小有规模,刘邦已经体味到做皇帝的美妙滋味,呼喝起《大风歌》起来,有模有样,俨然一副英雄豪迈的气概:

大风起兮云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