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只有我和云若风蛋蛋三个,我们早就发动了缩地成寸之法,恐怕最多只需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洞天福地的出入口了。
但有曾梦倩在,为了照顾到她,我们就只能用以前的老办法了。
在机场包了一辆专门跑长途的那种私家车,我们就直奔洞天福地所在的那个位置而去。
下车后在崇山峻岭之中穿行了上百里的山路,等到我们四个抵达洞天福地的入口处之时,天色早已经黑了下来。
把守入口处的天道门三家十派的人认出了我的身份,客客气气的放我们进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不过因为曾梦倩的实力还没有突破天阶,只能让我背着她穿过了洞天福地出入口处的阵法。
曾梦倩虽然清纯而又保守,至今连一个男朋友都没有谈过,但她毕竟是现代社会的女孩子,在把我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朋友的情况之下,她倒是大大方方的让我背着她进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和每一个人一样,虽然进入洞天福地之时,夜色已经降临,看不清洞天福地之中那美轮美奂,如同仙境一般的景色,但当呼吸到那充满着香甜味儿的空气之时,曾梦倩还是情不自禁的发表起了感慨。
“这地方,可真是太美了!”
“将来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把我的父母,把我的家人接到这里来,让他们在这里居住,一定能多活好几十年。”
听到曾梦倩这话,我和云若风相顾对视了一眼,其实我们两个又何尝不想呢?
如果将来有一天,灭世大劫能够安然度过,我们每一个人都达成了自己的心愿,那我们肯定会把自己的亲人接到洞天福地之中,过神仙一般逍遥的日子。
当天晚上,我们并没有连夜赶路,考虑到曾梦倩她目前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就在洞天福地的出入口附近搭了两座帐篷休息了一个晚上。
从第二天开始,我们四个白天赶路,晚上休息,用了足足有半个月的时间,才赶到了闻人倾城在出发之前和云若风约好的地方。
这个地方在幽冥森林东部,紧挨着幽冥森林,是一座比较小的城市。
但因为天帝殿的现世,当我们进入这座小城市之时,竟然发现在这座只有几十万常住人口的小城市里面,马路上随便碰到一个人,基本上都是天阶高手。
所谓地阶不如狗,天阶满地走,足以形容这个小城市的状况。
{}无弹窗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云若风自然是想起了他前世的妻子邓婵玉。
前世的他,身材矮小是一个侏儒,邓婵玉嫁给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全她的父亲三山关的总兵邓九公。
但古代的女人讲究的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怕土行孙的身材矮小,相貌丑陋,在嫁给了土行孙之后,邓婵玉还是恪守她作为妻子的本分,全心全意的去对待土行孙。
土行孙能够娶到一个像邓婵玉这样美貌如花的女人,自然是会把她捧在手心,放在心口去对待。
这样时间一长下来,土行孙和邓婵玉的感情就越来越深。
其实邓婵玉之所以会中了高兰英的太阳神针,被高兰英一刀砍成了两段,就是因为她在这个时候已经得知了土行孙的死讯,她已经没有了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心思的缘故。
可是云若风虽然已经恢复了他前世的记忆,但人海茫茫,叫他如何去寻找他前世的妻子邓婵玉?
也不知道邓婵玉是否已经转世?
也不知道邓婵玉轮回转世之后,是不是会和他一样恢复前世的记忆,会想起她前世那个丑陋而又矮小的丈夫?
前世的邓婵玉嫁给他,并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在这一世,如果他们两个有缘相认,邓婵玉还愿意嫁给他吗?
看着我抱着陈婉秋的身影走进了玉华小区三单元,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之中,云若风一时间感慨万千,脑海之中闪现了许多念头。
但最终却没有任何头绪,云若风只能无可奈何的发出了一声声的长叹。
“唉!”
当天晚上,云若风在找不到别人的情况之下,拉着李琛喝了大半夜酒,但我和陈婉秋却因为又一次要分别的缘故,整整的一个晚上,都在一起抵死的缠绵。
我只恨不得像万古不灭金身一样,把陈婉秋融入到我的身体,让她永远永远的陪伴着我。
当然,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当东方升起了鱼肚白,太阳从地平线上浮现之后,纵然是身体疲惫不堪,陈婉秋却从我的怀里挣脱了开来,默默的穿上了衣服,开始梳妆打扮。
我完全能够理解陈婉秋,因为即便是明知道今天要跟我分离一段时间,她也要把她最美的形象留在我的记忆之中。
就这样,在陈婉秋梳妆打扮之时,我也默默的穿上了我的衣服。
接下来我给曾梦倩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今天要带她去洞天福地,而在这洞天福地之中,她会变的更加强大,会更加接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