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凌战的提醒,小球忍不住心中发苦,魔仆这个词可不是好惹的。
一切还要从当年的魔族入侵说起。受到血沼泽的影响,如同南部精灵一样,魔族的个体虽然强大,但是数量较少。他们在占据大片土地之后,发现人力不足,无数的资源也没有力量开发。但是被侵占的土地上却是有大量的两脚羊——人族!
于是聪明的魔族想出了好法子,从血沼泽中引导魔血炼制大量的血池。这可是好玩意啊,凡是经过血池洗礼的,动物统统被魔化,而人则变成了魔仆。
魔仆们的身体在魔血的力量下,得到了强化,变得刀枪不入,牛逼的狠,有点铁胎一重山的味道;但是他们的思想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
这就是魔血的厉害之处,并不是直接将人变成傀儡,而是放大了欲望。他们在魔血的力量支配之下,膨胀了,天老大、地老二、老子第三的想法还都是最朴实的。
潜移默化之下,他们的倾向,慢慢转变:魔族好啊,魔族妙,魔族真是呱呱叫!
最终,他们沦为魔族最忠实的打手!
当然,后遗症就是寿命大大被缩短,顶多也就能风光几把,必定嗝屁。
思绪电转,小球的两条腿都开始有点发抖了,狗日的,面对一帮疯子,这可怎么打啊,老子不想死啊……
“董小球,小心了,这些人刀剑难伤,弱点在眼睛!”
凌战匆匆提醒后,终于也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