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让凌掌柜苦恼的是,女儿慢慢长大了,家中却没有个女人来教导女儿。有些女儿家的事情,也不好跟父亲开口,而且壕畔街本就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来往的人龙蛇混杂,他也不想女儿再住在这里,要不然日后嫁人都找不到好人家。
昨日他从王府管事湛元口中得知王爷的如夫人还没有侍女的时候,他就动了心思送女儿进王府,一则可以帮他解决烦恼,二则可以在王府里学点规矩,再过几年也能找个好人家。
不得不说这凌掌柜确实是做生意的料,一手算盘打得极好,这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李元利并没有打算请婢女,于梅娘不是那种需要人伺候的千金大小姐,他也不需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来服侍。
不过这时转头一想,却又觉得还是要请两个婢女为好,于梅娘虽然甘心情愿嫁他为妾,但始终是有些委屈了人家,秀娘那边好歹还有豌豆英姑伺候,不将一碗水端平,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
况且红娘子身上的毒虽然已经被老神仙治好,却因时间拖得太久,身子比原来虚弱了许多,也得请两个人来照顾才行。
反正自己也不差钱,那就请两个好了。
他沉吟了一会,才缓缓说道:“既然如此,本王体谅你一片爱女之心,就将她留下罢。不过一切都要按照规矩来,月例也要发,总不能用人不付银子。”
“湛元,你先和凌掌柜签个聘用文书,然后带他们父女到府衙登记。”李元利吩咐身后的管事。
这湛元也是增城湛氏族人,却是湛凤光荐到府上来的。
李元利知道自己在广州住不长久,所以也没考虑在这儿安家,但梅娘来了之后,王府中却必须得有一个人来管理大小事务,于是湛凤光便给他找了一个老管家湛元过来。
正妻才能叫娶,妾只能称为纳,一字之差,可以看出两者地位的截然不同。
纳妾不需要大张旗鼓,只需用一乘小轿将新娘子由侧门抬入男方家就行,男方不会迎亲,聘礼也很少,女方则无嫁妆,男方一般只请族内亲朋,只有内院才简单的挂几幅红绸,外面根本看不出此家在办喜事。
妾在家中虽然也是主子,但却仅比下人强上一些,甚至不如得宠的管家或老家人有地位,如果能生得一男半女,则可入宗谱,地位也会有所上升,要不然连宗谱也入不了。
李元利搞不明白于梅娘为什么明明知道妾的地位低下,却仍然愿意嫁过来,但她既然如此,就说明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李元利也没有想过为她搞什么特殊化,请人按规矩去操办就行。
现在广州的汉王府十分寒酸,别说侍女,连下人也没有一个,都快被李元利给弄成了军营。
他纳妾的消息一传出去,连续几天都有人上门来“送礼”,不是送金银财宝、首饰美玉,这些东西他们知道汉王殿下不会收,他们送的是人,伺候王爷王妃的下人!
没想到首先来王府“送礼”的竟然是壕畔街一家丝绸铺的老板,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用来“送礼”的那个十二三岁的小娘竟然是他的亲生女儿!
明朝自太祖开国以来,就不允许民间蓄奴,洪武三十一年更是出台正式的律法来处理那些私自养奴用奴的庶民,如对收留人家迷失子女和在逃子女卖为奴婢的、收留迷失奴婢和在逃奴婢重行转卖的、收留各式奴婢娶为子孙妻妾和自家奴婢妻妾的,都有具体的量刑标准。
这条律法只针对庶民,那些开国功臣自然有赏赐下来的奴仆,但对于官吏,却没有明确规定可不可以蓄奴,既然未明确承认,却也没有明文禁止,官吏们自然也是家家奴仆成群。
明朝中期以后,律法渐渐松驰,那些有钱的庶民也开始养奴,不过为了遮掩,都用了收养义子义女等名义,但这些都是小花招,根本就瞒不了任何人。
到了明末,这种现象更加严重,特别是灾年,许多活不下去的老百姓自愿卖身为奴。官宦士绅之家自不必说,就连比较清贫的读书人家,最少也有几个书僮、丫环,有些大户人家养数百个奴仆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