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与皇家马德里的分歧

七冠王 明巧 2352 字 10个月前

不过,皇马开出年薪不是很高,只比续约后的c罗高50万欧元,远远不能与曼城相比,只是为了满足卢文斌世界第一年薪的名头而已,门德斯和卢文斌都不是很满意。

当然,这都不是问题,银河战舰的名头,哪怕年薪低一点,仍然很吸引人。

但令卢文斌不爽的是,皇马坚持要卢文斌一半的肖像权收入。

在霍芬海姆的时候,第一次签约是肖像权全部归俱乐部。2008年第一次续约是肖像权收入和俱乐部对半分,2009年第三次续约就是卢文斌占90,俱乐部只拿10了。

本身的成绩加上背靠13亿中国市场的独特优势,卢文斌现在的广告代言收入可比年薪高得多。

肖像权收入要是和皇马对半分的话,岂不是皇马付出的年薪不仅没有白花,还会每年倒赚一大笔?

虽然1亿欧元的转会费很贵,但卢文斌自信下次转会会帮俱乐部赚更多的转会费。

所以,肖像权收入分成,卢文斌是不会让出去的。

因为有时候拍代言要使用俱乐部名称、球衣、队徽这些,一点不分不合适,但就跟最后一次与霍芬海姆的续约一样,卢文斌最多让出10,意思一下就行了。

这一点弗洛伦蒂诺坚决不答应。

皇马的商业成功,就是靠巨星的广告代言来支撑的。甚至可以说,皇马能够在转会市场上频频上演大手笔转会,也正是因为皇马商业上的成功。

皇马可不是像国际米兰这样靠主席私人掏腰包支撑球队的,皇马的巨星政策,让他们的球衣售卖、广告代言、商业比赛等等,都供不应求,一直都是盈利能力最好的俱乐部之一。

如果放弃肖像权分成这一块的话,不仅涉及到金钱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其他的皇马球员造反。

比如c罗,现在的肖像权分成就是60,比其他皇马球员的50高一档。

但如果卢文斌签90分成比例的话,c罗恐怕就要造反,其他球员也不会干了。

就跟霍芬海姆没法给卢文斌开太高的年薪一个道理,太破坏队内团结了。(求月票)

霍芬海姆与卢文斌续约失败的原因,除了薪水、违约金谈不拢外,实际上还因为卢文斌自己想离开了。

霍芬海姆虽然对他不错,让他当核心,但队友们的平均实力太低了。

卢文斌这个赛季的表现已经够变`态了,但欧冠半决赛对阵拜仁慕尼黑是第二回合逆转,决赛对阵国际米兰是读秒绝杀逆转,都打得磕磕碰碰,差点就拿不到冠军。

这样的球队待着太不保险了。

不说商业价值的提升,一个不小心丢掉冠军不能获得技能点的系统任务奖励,就不是卢文斌能接受的。

他必须去一支队友平均实力更强的豪门球队,提升商业价值的同时,确保更稳定的成绩和冠军,保障他的技能点入账和升级。

卢文斌想挑战一下普拉蒂尼的金球奖三连冠,甚至超越他。

他已经遵从心里的承诺,给霍芬海姆留下了一座价值连城的欧冠奖杯和德国第一支三冠王球队的荣誉。

三冠王这样的名头,是连拜仁慕尼黑都没有的。

他觉得自己已经对得起俱乐部和球迷了,即使离开,也是毫无心理负担。

当然,球迷不会这样觉得。

自从赛季结束,霍芬海姆与卢文斌的开始谈判续约后,就不断有球迷到俱乐部门前、卢文斌的住处外面打横幅请求卢文斌留下来,继续带领霍芬海姆再创辉煌。

不过卢文斌都没有进行正面回应,有记者问他,他都说的看门德斯与俱乐部的谈判结果。

即使老板霍普亲自打了电话,卢文斌都推给了门德斯。

实际上,门德斯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与其他球队的谈判上的。

卢文斌上赛季的逆天表现,根本没必要报价,其他俱乐部想要买卢文斌,只能启动1亿欧元的违约金条款,才有跟卢文斌谈合同的资格。

想要用1亿欧元以下的转会费获得跟卢文斌谈合同的资格,那是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