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合作社制度

贞观我做主 秦北小卒 1222 字 10个月前

“这个啊,我们村现在都加入了合作社,农活都是大家一起干的。”

“一起干?那不是很不公平吗?你家地多,他家地少,你们怎么会愿意呢?”

“可不是这么说的,虽然每家的地多少不一样,但是谁家地多就得多出劳力,谁家地少就可以少出劳力,很公平的。”

虽然这位汉子说的很模糊,但是李世民却非常清楚是怎么回事。在制定合作社制度的时候,李世民等人便已经考虑到,每家每户的土地数量不同,即使土地数量相同,可是也有些家庭劳动力却不多,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呢?

而且,这些普通百姓还涉及到一个徭役的问题。要是一家人中有人去服徭役了,那该如何计算?

李世民就这个问题提出了基础工分制度。意思就是说,按照每个家庭土地数量、劳动力数量,确定一个基本的工分,然后再将确定不同农活的工分(比如,一个人翻一亩地十个工分),然后分配农活,你所干农活的工分达到了你家的工分,那么你即使之后一直不干活,也有人会帮助你把你家的农活给干完。

当然,你也可以继续参与农活,并且获得工分。这样,你就会额外获得粮食补偿。

而这些补偿所用的粮食又从何而来呢?就是从那些家里土地有,但是劳动力不足,压根干不完的家庭里所抽的“报酬”。

比如,张三家有十亩地,但是他们家只有三个劳力。每年春耕之时,由于人手太少,便难以将十亩地全部耕种完,只能耕种七亩地,剩下的三亩地要么荒废,要么粗耕,收成会非常少。

这里顺便提一下,现在实行的是“均田制”,也就是每一个人都会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哪怕你是一个残疾人!这也就造成有一些家庭,土地有,但是却没有足够的劳力来耕种。

而现在,有人会帮助你把那三亩地好好的耕种,这样你就会得到额外的收成,便拿出其中的五分之一用来当做帮助你的这些人的报酬!

当然,光靠这些报酬是不够补偿多挣工分的人的粮食的。李世民的等人又想了另外一个办法,便是发展副业!

何为副业?便是养鱼、养鸡、养鸭等等。朝廷会提供鱼苗、鸡仔和雏鸭给村子,让村子建立鱼塘、养鸡场等,等到来年,这些鱼塘、养鸡场等有了收益,再将朝廷的东西还回去,只是多收一些利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