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为博美人笑而烽火戏诸侯的蠢举动,未尝就不是类似的效果。虽然吴喆现在的容貌达不到倾城倾国美女的那种刺眼醒目,但偏偏就是会让异性产生这样的心理。
过于美貌,反而会令进化机体陷于危机,所以进化机体的智能希望将美貌的程度逐步控制在一个最佳状态。
“丫头,我们跑马为赛!看好了!”此刻希望以马赛作为掠获美人心的马贼首领,将匕首往空中一抛,叫了一声:“起!”
吴喆也不犹豫,纵马飞奔出去,眨眼间已经是二十几步开外。
这时匕首才落地有声,噌地扎地倒竖。
“哟吼————”马贼首领长啸一声,从一匹马背上跃起,以玄气纵跃到了女孩儿骑来的那匹马背上。
马贼什么时候遵守过承诺?何况首领从来没有答应过她不骑她的马。马贼们对于首领的出尔反尔根本不当回事儿。
首领的大黑马给女孩儿骑着跑了,当然要骑着女孩的马去追啦,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马贼首领双脚一磕让马起步,接着以漂亮的马背俯身动作拾起了匕首,方才纵马追赶吴喆。
“漂亮!”
“老大加油!”
马贼们开始为首领叫好。
也有马贼小声嘀咕:“别在半路追上,拖入草丛中就给办了吧?”
飞尘扬起,马匹起步。
哒哒之声越来越急。
马贼首领心中判断着,不错的马。虽然不算我的大黑马那样的一流神驹,但也是有所调教的良驹了。
两人的距离已有五十步开外,但他丝毫不担心。
要论马贼王,只有自己才有资格!
天下间谁敢在跑马上与自己争锋?不敢说敢与千军万马中杀人的骑兵对决,单论跑得快,马贼绝对是天下第一!
因为马贼习惯于马背上的生活,他们是在以命交托于马,在追逐客商与逃脱官兵缉拿中挣扎的群体。
别说马的习性和着力点,就连马的每一个呼吸都无比熟悉,哪怕是熟悉的马在自己胯下奔驰一定距离会流多少汗,马贼也可以如数家珍般算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