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知易行难,这话一点不假,原本在黄子韬的计划中,这三百多里十天就能走到,可等走完十天他却发现,竟然连一半路程都没有……
不熟悉野人生活的他漏算了很多事情,这里可没有巧克力牛肉干,单是为了找吃的,他们就要花掉一大半时间。另外到了下午的时候就不能再走了,必须得准备晚上睡觉的地方,还要做各种防护措施,每天用来走路的时间也就两、三个小时。
山林中极其难行,这点时间连十里都未必能走掉,这时他才明白,为什么子归酋长带着全族的人东进,走了二十年才走到这里。
不过也有好消息,经过这段时间后,鸢飞的病已经完全好了,接下来跋涉速度应该要快很多。
这一天,他们在一座无名山坡上扎下了营地。
有了上次暴风雨的前车之鉴,他们不敢在山谷里住,否则再来一场暴风雨,搞不好就被山洪给冲了。
由于是临时巢穴,搭的非常简单,就用草铺出来就行,类似鸟窝,这是猎手们野宿的方式。
鸢飞和九色、狗子已经睡下了,黄子韬却没什么瞌睡,手里拿着那根骨笛,坐在巢边看着东北方出神。
经过这一段的磨砺后,他的皮肤变得越来越粗糙,头发乱糟糟的,现代人的特征正在渐渐消退。
月亮升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他们都睡着了,呼吸平稳。
黄子韬长长叹了口气,野人果然不好做,这日子实在是太苦了,现代人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他们三个一路陪伴,他恐怕早就熬不下去了。
刚想到这里,突然,狗子从睡梦中跳了起来,直勾勾盯着北面,仰起脖子发出一连串凄厉的狼嚎。
狗子从来不嚎叫,以至于黄子韬经常产生错觉,丫就是一条狗,可现在,它却叫的如此凄厉。
怎么回事?
黄子韬眉头皱了起来。
叫声同样惊醒了九色和鸢飞,她俩同时醒了过来。
“小狗子不睡觉,叫什么啊?”鸢飞坐起身去抱狗子,却发现它浑身毛发全都竖了起来,触手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