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天忙着新的一年计划信贷工作布局的同时,支行的依法清贷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也是一月中旬,省高院就家乐大酒店的贷款案二审开庭。为了慎重起见,夏天还是拿出了该公司的上诉状推敲起来: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家乐大酒店 地址:深圳龙岗平湖镇平湖路 法定代表人:区大郎 职务:经理 第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地址:深圳罗湖湖贝路 负责人:王显耀 职务:行长 第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宝安皇龙国际大酒店 地址:深圳宝安龙华人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