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盘踞着米特兰王国五大盗贼团之一,红靴子。
红靴子作为五大盗贼团之一,雄踞一方,王国屡次派遣骑士团进行围剿却纷纷失败,渐渐其盗贼团也成为了国中之国,围剿任务一直高悬总部之内,没有任何人敢接取。
然而不久之前,韦恩接下了这个任务,让一众佣兵哗然之余,对其行为纷纷冷嘲热讽,称其是送死行为,太过自负。
就连格里菲斯都不认为韦恩有可能击败红靴子,甚至还写了一份规劝信给他。
索多克山脉向南十里之外,飘扬着龙旗的营地驻扎于此。
但见这群佣兵成行,目不斜视,宛如正规军队一般令行禁止。他们身着统一制式的黑色铠甲,胸前刻有与旗帜之上相同的东方龙纹,铠甲之上隐隐于月色之下流光闪动,让人一看便知绝非凡品。
中心处主帐,身着一套简单武士服的韦恩正看着手里的这封信,其脸上不时露出玩味笑容。
不多时,账外走进两道身影。除却熟悉的格斯之外,还有一位相貌凶恶,气质剽悍,身材好似巨人一般的魁梧男人,
“格斯(佐德)归队!”
韦恩摆了摆手,示意二人于半跪起身,旋即调笑道,“这位光之鹰并不看好我们能够击败红靴子,她规劝我谨慎行事,并告诉我红靴子和当地的总督以及贵族牵扯极深,你们认为呢?”
格斯尚未开口,便听佐德冷冷道,“任何人都无法阻挡龙之团!”
对比佐德的自信,格斯显得更为谨慎一些,在韦恩有意的培养之下,格斯除却冲锋陷阵之位,对于战斗也多了一些思考,只听他皱眉道,“如果我们动了红靴子,恐怕当地贵族的私兵也会按捺不住。”
韦恩赞赏一笑,“不错,所以我们只有一天的时间,在那些贵族的私兵赶来之前,有信心吗?”
这一次,格斯毫不犹豫的和佐德应下,他从不认为龙之团会败,在他的眼中,没有这位团长做不到的事情。
格里菲斯,米特兰王国佣兵界近乎传奇的一位女性。
她崛起于微末,9岁握剑,12岁步入战场,凭借其聪明才智以及不懈的努力,一步步的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如今米特兰王国屈指可数的三大佣兵团团长之一。
这样一个女人,其内心的骄傲可想而知,除却另外两个佣兵团,她何曾将其他人放在眼里?不过最近,一个新晋的,甚至之前从未听过的佣兵团出现在其耳中。
龙之团!
从默默无闻,到名声传遍德萨只用了三天不到,击杀杰里,击败叛军。
其中更是传奇性的以区区三人,大破数以千计的敌人。
是以,格里菲斯不可避免的对这仅有三人的龙之团产生了好奇,心中更是期待能够与其团长,那位据说杀掉高级骑士的存在见上一面。
而眼下,她的想法实现了,却是未曾想到以这样的方式。
“韦恩团长,这几天,你的名字可是不停的出现在我耳中,早就想跟你一见了,只是一直没有这个机会,想不到眼下,我的愿望实现了。”
“客气了,格里菲斯团长,光之鹰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
彼此好奇的一男一女将手握在了一起,无声的发力,劲力的碰撞在众人没有发现的情况之下已经分出了胜负。
只听格里菲斯一声闷哼,松开那只微微泛红的右手,“我现在有些相信那些传闻了。”
韦恩笑了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到哈玛克城,对于传闻并不怎么了解。”
格里菲斯也不愧是一团之主,胸襟远非常人可比,对于自己吃了闷亏不但没有丝毫的气恼,反而生起结交之意,主动提出要带着韦恩游览哈玛克。
对此,韦恩欣然接受,他也正想近距离接触这位传奇女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