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却也不是。”抚宁便可以证明这种东西的存在,换句话说,华也算是同它们打过交道了:“如若是鬼魅,夺舍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第一件事?”原谅赵涵不能换位思考,他又没有做过鬼魂,怎么知道人家的想法。只是按照普罗大众的想法来看,那只有一种可能了:“当然是尽快解决掉原主,给自己找一个可以长久安身立命的地方。”
正如“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是一个意思。鬼魂们自己就是阎王爷,怎么可能留给它们看中的身躯一个反扑的机会?那不是傻,是蠢到了家。
“嗯。”华点头,证实了赵涵的猜测:“单从这一点上来讲,这种没有灵智的东西便与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本质区别?这怎么乍一听,好像这东西不是很怕人,甚至还有些友好呢?
不过,谁身体里住了这样的东西,都笑不出来的吧!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家都说的事情,便是在大众之间可以广泛流传的,那便说明十个里面有八个都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这个异类,不仅仅是活跃在了眼皮子底下,还是直接附上身。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都该是如临大敌才对。
山洞里是有光亮的,这光亮来源于萤火虫的尾部。它们的光芒虽然都很微弱,但此时凝聚在一起的力量,就是照明也不成问题。
华借着这种光亮,将赵涵的表情尽收眼底,看来他还有点脑子,不算蠢笨:“天地既然能容得下,便证明了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悖的。夺舍可以说是既定的事实,只是它们需要蓄势。”
这也就是为什么凌身上的隐患虽然未能彻底根除,可却也一直隐忍不发,终没有酿出惨剧来。抚宁还不够格,它的蓄力还远远没有达到那种可以反客为主,颠覆的地步。
“睡吧。”这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可华找到石壁调整了几下睡姿,便索性合起眼来:“争取一觉睡到天亮,明天我们就应该没事了。”
“哦。”赵涵木讷地应了一声,他总觉得,华怪怪的。可是哪里怪,他又说不太上来。
华因为巫医的事情,在过去的数年当中必须活得谨小慎微,只有用各种表面的竭尽伪装,才可能保留下那么一丝丝日后沉冤昭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