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六五章 鸡犬不留

大明钉子户 九祯 1126 字 10个月前

郑芝龙离开会客室的时候,身形微晃。虽然他从少年起就闯荡于海上,也算是杀人无数,但是像王越这样屠灭一国的手段,简直骇人听闻,因此他对王越又有了更新的认识。

王越使用代理人经营中南半岛,正是为了让他们干一些脏活累活,这样的历史黑锅,天策军是不打算背的。

让郑芝龙亲自来起点城,也是为了让他对王越的实力有一个更明确的了解,从而认真贯彻执行王越所授的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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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江南地区的土地改革进入了最后阶段,即“耕者有其田”运动。

二月五日,应天行政执法局以王越的名义在明报发表了《应天地区公地放领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并于二月十五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以近三年的平均年产量作为标准,领到公地的农民,每年用这平均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购买金,向执法局连续交纳十年,此后这块地的所有权,就归农民自己了。

为保证这些土地不被倒卖,办法还规定,领到公地者无力耕种时,则须由政府部门以原价收回,不得将土地转移他用。

行政执法局手里的公地来自历次征税、清理田亩等行动中查抄上来的土地,总计达四百一十七万亩。

此办法实施后,受益农民达二十八点六千户,约一百万人,占江南地区人口总数的十五分之一。

至八月,公地基本发放完毕,王越在江南地区真是万家生佛,贫苦百姓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据统计,江南绝大部分的耕地,还掌握在占人口比例百分之十五的地主阶级手里,一千多万农民还在佃租地主的土地。

八月十二日,应天行政执法局再次以王越的名义发布了《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细则》。

细则规定:地主只可保留水田四十五亩或者旱田九十亩,超过此标准的土地将由行政执法局统一征购,再转由正在此田上耕作的农民受领。

(向抗疫战线的英雄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