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他们得知,竟然是要他们当乞丐,一个个恼火不已。
可是,当他们尝试一天之后,吃到了甜头,也不再抗拒。按照同乡的安排,开始在这座城市到处寻找立足之地。
最终,就让他们找到了金沙湾这一处。
这里原本也有三五个乞丐流窜,但被他们人多势众,给赶走霸占了这一片地方,然后经营下来。
可以说,这方圆三两公里,就是他们的地盘。
另外,他们还很懂事,巴结了附近的混混,时不时“孝敬”一点,彻底让他们占据了此地。
一个月下来,他们少的人都赚了五六千,多的一两万,收入惊人。
也正是这样,最先出来的那家伙就成了大家的“帮主”,所有人以他为首,大家抱团,就是警察来了都不怕。
做他们这一行的,完全不用什么知识,不用什么技术,不要什么汗水,付出的只是脸面,收入还高,他们慢慢就喜欢上这个职业。
村里不断有人被他们拉入伙,壮大队伍。
现在到场的,还不是他们所有成员,还有一些人到外面去混吃。按照“帮主”的计划,是逐渐把地盘扩大。
“反正拿不到赏钱,我是不会走的。”
“就是,不能白跑一趟。”
……
哟呵!乞讨都还那么正气凛然,好像赏钱是别人理所应当给的一样,也不知道他们贡献了什么功劳。
“他们不走,你们不会走呀?给钱干什么?”叶秋爽忍不住开口道。
赵天明嘴角露出笑容,这才是叶秋爽的性格呀!要是遇到这种事,居然一声不吭,那真是破天荒了。
其他人也是反应过来,给那男生撑腰,劝他到其他地方,比如几百米外的保卫亭周围,这些人总不至于那么大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