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让你咬一口。”牧歌求证。
“是的。”潇意犹未尽。
“其他形式的……额,身体交流可以吗?”牧歌委婉措辞,“遍体伤痕是武士的荣耀,但是满身牙印恐怕影响不佳。”
潇歪头想了想,然后踮起脚,趴在牧歌耳边嘀咕。
牧歌心花怒放地装作不好意思:“潇,你看,这恐怕不行啊,我就算是铁打的,也遭不住你这么使用啊。”
潇竖起食指:“那好,礼拜天给神君放假。”
牧歌说:“不行。二四六放假,只有一七可以碰我。我要抓紧时间补充营养。”
“不行!一陪我,二四六七间歇性回来看我,否则我的理智就会被九歌取代。注意,九歌是道具,它不太擅长治理国家。”潇抱着牧歌的胳膊讨价还价。
“好好好。你赢了。”牧歌被潇搂着往外走。他算明白了,潇的“自我”容易被九歌淹没,需要他不断让潇接触炼化后的蓝绫才行。奇怪的是,业绫由九歌做容器来收集,但是蓝绫只有牧歌才能收集。所以牧歌必须不断回家陪潇夫人,只有稳定交公粮,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这都是什么道理?”牧歌自嘲。
潇忽然对牧歌说:“神君,我又想要了。”
“?!”牧歌怀疑她在骗人:“不是刚刚才让你吸了个痛快吗?”
“可人家就是想要嘛。”
“你能不能咬比较隐蔽的地方,比如……”牧歌还没说完,潇就调皮地踮起脚,轻轻咬在他脖子上,发出甜美的啜吸声。
铺天盖地的灼烧感和幸福感又扑面而来。牧歌感觉身体被掏空,精神却前所未有地满足,难以想象世间有这样妙不可言的感官体验,更难以想象失去这种体验的感觉。业绫跑进牧歌的身体,让他乐不可支地躺在欲望的吊床中放松自己,同时完全修复了牧歌的伤势。
潇的嘴唇离开牧歌的脖子,这一刹那给他空虚的感觉。牧歌恍惚地低下头,看见潇舔着嘴唇,得意地宣布:“我要其他女神都能看到神君脖子上的牙印。”
“都说我在神界有女朋友了!”牧歌捏她的脸:“你要造反呐。”
“不管,神君是我的。”潇抱住牧歌的胳膊,把脸贴上去。
他们走出金字塔。潇歪在牧歌身上时,铺天盖地的业绫像血海倒灌甬道,淹没一个个神龛,洗礼着国王的干尸。在血神降世的狂喜中,一具具正襟危坐的干尸猛然睁开通红的眼睛,狂喜着冲出金字塔,见到贵族就撕咬,国王们枯瘦的身体因进食而逐渐丰满起来。
墨丘看得胆战心惊,咬住十指才保持了安静。
根据传说,这些国王保存自己的尸体,就是为了在今日复活。对他们来说,那些死冬帝国的贵族都比他们低了好几辈儿,吃起来毫无内疚感。
牧歌知道,虽然这些干尸因业绫而复活、因业绫而疯狂,但是他们都是血神的奴仆,如果潇不允许屠城的话,这些干尸也只能强忍饥饿。
不管怎么说,在业绫的干扰下,潇还是变了;她变得更冷酷,更有占有欲,更有侵略性,具体表现在,她开始跟高高在上的女神们抢男朋友——在潇的眼里,神的威严已经荡然无存了。
牧歌知道,他也会受到业绫的影响。那是一种放纵本我的呼唤,没有人能够抵挡。牧歌很清楚,他的使命是保持本我和自我的平衡。
墨丘傻眼了。他看到谭华的业绫被从尸体中拔除,被吸进刀叶里去,留下一具不能蒸发的躯壳。而坐在棺材里的姑娘更是冷酷,连瞟一眼都欠奉。
“他们……他们竟然用‘九歌’做业绫的容器……难怪频繁出事故……”墨丘倒吸冷气,如临大敌。他看到谭华头盔在“九歌”面前形同虚设,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如果第二片刀叶飞向墨丘,他会像谭华一样死的干脆利索。
那个冷漠的女人已经接管了这个世界。
牧歌的初衷,可能是不顾一切地用极端手段来复活他的姑娘;墨丘的恐惧,就是他有可能要为牧歌的疯狂买单,因为牧歌复活的姑娘,不一定会饶牧歌不死。崔代理反复强调,业绫能将研究员逼疯,而“九歌”的能力是拔出“业绫”为食,这种愈杀愈强的正循环已经持续了不知道几个世纪,也没看到“九歌”吃饱过,它很可能具备了某种超自然的灵性。如果“九歌”的灵性覆盖了“潇”的人格,那么牧歌和墨丘都难逃一死。
墨丘伸直双臂,努力向复活的女孩解释,像一条砧板上的鱼,努力跟菜刀交谈:“从技术层面说的话,我没有杀过炎夏子民。我的责任是把小队完整无损地带回去,没错我是个失败的队长……”他认出来了,那个冷酷得近乎妖艳的侧脸,正是一小时前在烈日下被献祭的女孩。
女孩坐在棺材里,缓缓回头,“炎夏女王”的傲骨犹存,妖异的红瞳更加动人心魄。墨丘被她的美丽晃花了眼,在恍惚间,听到冰冷而致命的判决:“负罪者,杀无赦。”
空气传来轻微的爆破声,第二枚刀叶直取墨丘眉心。
墨丘非常确定,自己这价值一万铢的一星武神精良制式武士盔会像蜡油一样被“九歌”切开。谭华的死状已经摆在眼前,冷酷的姑娘根本草菅人命,紧急的局面容不得他讲道理。
所以墨丘拔腿就跑。他不惜扭伤自己,用最快的速度进入冲刺姿势,昂着头风驰电掣,在音爆声中,墨丘的速度甚至制造了真空,他逃跑的甬道像抽光空气的注射器。
离开出口大概有两公里。墨丘只要跑出金字塔,他就能向崔代理求救。
恐怕崔代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阵容豪华的狩猎小队会损兵折将,一场残暴的欢宴竟以残暴结束。
墨丘嗖的一声跑了,姑娘却不追,因为陵墓里只剩两个人了——于是她回头看呆若木鸡的牧歌。牧歌意识到自己被盯着,也扭过生锈的脖子,与姑娘四目相对。
那熟悉的容颜,是潇绝对没错。但是那动人身体上蒙着的白裙,早已被诡异的业绫染红。一段鲜艳的业绫在潇的身上荡漾飞舞,像渴望狩猎的杀意,试图挣脱寄主去狂欢;像跋扈跳跃的火焰,追逐杀人如麻新境界。绽放的“九歌”刀叶,飞舞的杀气红绫,朦胧的鲜艳长裙,仿佛有股迫不及待的意志在呼之欲出,可是她的眸子却单纯冷漠,毫无愧疚。
牧歌吞一口唾沫,感觉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潇?”声音没落地,“叮叮叮!”三枚锋刃像闪电般射来,将牧歌的袖子、披风钉在墙上;刀锋太薄,在肉体张弛间都能浅浅地割破肌肤,血滴顺着光洁的刀叶滚动,在“柄”上凝成摇摇欲坠的一滴。
连谭华只值一刀,结果牧歌竟用一个“潇”字换来三刀,顿时叫他呼吸不上来。他被钉在墙上,努力用蓝绫护住肺部伤口,维持内宇宙稳定,然后察言观色,仔细打量“潇”。
可是,他抬眼看时,金棺已经空了;牧歌正警惕四顾,甬道里突然传来惨叫,墨丘的尖叫声纷至沓来:
“顺我者昌!我当然选‘顺我者昌’!我的意思是,顺您,我归顺您!当狗也比死了强……不!!我是说!当炎夏的狗是我的荣幸!所以……请不要把刀锋放在这么危险的部位……”
人在快死的时候能做出什么事?
答案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牧歌见证了三姓家奴的诞生。墨丘有头脑、有速度、有脾气,他先被黑水公司从舰队挖走,又在恐惧的尖叫中向炎夏女王效忠——鬼知道潇会不会一刀杀了他。很显然,潇仓促地做了决定,因为牧歌还在思考,腥甜的香风飘近,潇已经静静地站在牧歌身边,而此时,刀柄上摇摇欲坠的那一滴鲜血,才刚刚坠落,打在潇的食指上。
牧歌两眼一坠,一眨眼的工夫,潇不仅追上了以速度著称的墨丘,还打了一架,做了个决定,回到陵墓,接到牧歌流出的第一滴血,面无表情地含进红唇吮吸、品尝。
牧歌提心吊胆地打量她的眼睛,心想:“潇复活以后,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了吗?那她为什么对我手下留情?”
她闭上眼睛吮吸手指,睫毛睁开时,呼吸已经急促起来,一脸渴望地凝视牧歌。牧歌觉得氛围太诡异,心想我跟墨丘不同,我要死得有男儿气概。然后他义正辞严地问:“你为什么不杀我?”
钉住牧歌的刀,像雨檐一样滴答、滴答。“潇”用食指接了品尝,迷惘地凝视牧歌:“我……我想留住你,可又害怕伤到你;明明心里恨着你,可是总想看看你。这些强烈的感觉,都找不到缘由,让我好难过。”
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让她自己很迷惘,却句句戳中牧歌的软处,让他的心柔软得没力气跳动。他的表情融化成温柔的笑容,露出百感交集的欢喜:“潇,是你吗?我终于把你找回来了。”
“谁是潇?”女孩问完,自己就嫌麻烦,将毫无头绪的思路搁置,忠诚地听从内心的欲望:“我想和你合为一体,想把你活活吃掉……”